一、招聘原則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公開招聘崗位
(一)招聘數量:3名
(二)招聘崗位:辦公室輔助人員
(三)崗位要求: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和溝通協調能力,或熟悉駕駛技術。
(四)崗位職責:協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從單位其他工作安排。
三、公開招聘范圍
面向全市范圍公開招聘。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戶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
同時符合以下就業困難人員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畢業證簽發日期起,失業時間持續180天以上);
7.被征地農民。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辦公軟件操作,具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和溝通協調能力,或熟悉駕駛技術。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強、遵章守紀、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和用人單位管理。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吃苦耐勞和團結協作精神。
4.中共黨員、有政府機關、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五、薪酬待遇及保障
(一)一經錄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薪資待遇每月3300元(含基本工資2800元、基礎績效工資每月500元)。工資中不含單位應繳納五險費用,單位應繳納保險部分由單位承擔,個人承擔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部分;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300元(不含單位應繳納五險費用)。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
(二)所聘用人員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請(銷)假手續參照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有關規定執行。
(三)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人員同等的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
(四)用人單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思茅區民航路18號)302室,咨詢電話:0879-2185086。
3.報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認真填寫《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見附件),由本人攜帶《就業創業證》原件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榮譽證書、相關工作履歷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
由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接收報名材料并結合報名對象和條件要求進行基本條件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材料初審,結合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作實際和應聘人員情況擇優進入資格復核。
2.資格復核。初審通過人員,由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擇優選取進入面試。
(三)面試
通過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資格復核人員,由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應聘人員職業道德、工作技能、理論知識、法律法規和組織能力等方面進行面試,擇優聘用。
(四)操作應用測試
主要測試操作使用Word、Excel辦公軟件熟悉情況等。
(五)體檢
到市級醫院開展健康檢測(費用自理),并將體檢報告交至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備案。
(六)公示
經資格審查、面試、操作應用測試、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違反聘用規定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
七、其他事項
(一)所聘人員具體崗位和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所聘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勞動保障及節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報名人員請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招聘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招聘中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需提供相關舉報材料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監督電話:0879-2139199。
本公告由普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