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制度,及時幫助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根據《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云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昆人社發〔2018〕182號)、《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財政局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號)文件精神,對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安置人員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陸麗琴符合二次安置的相關規定,其基本情況如下:
陸麗琴,女,歲,2020年4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崗位,安置單位為安寧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3年3月合同期滿解除,系大齡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二次安置的相關規定。
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安寧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工作例會集體討論,擬同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二次安置,安置單位為安寧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現將上述內容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致電0871-68698450反映,公示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安寧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