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彝良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本次招聘勤務輔警不具有公務員(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彝良縣公安局輔警6名,其中情報指揮中心4名(計算機專業或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優先),龍街派出所1名(限女性),柳溪派出所1名(限男性,須持有C1機動車駕駛證,退伍軍人或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優先)。三、招錄條件
(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間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5.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6.身心健康,無精神疾病史,無不良嗜好;男性167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無紋身,無染發(黑色除外),無色盲,無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公安機關工作安排,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5.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酒駕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6.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10.截止本次報名結束之日,從彝良縣公安機關輔警崗位離職不滿90天的;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12.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13.現役軍人;14.在校學生;15.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彝良縣公安局政工室。
3.報名要求:本人持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現場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4.報名資格審核:本次報名資格審核采取人工審核,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電話通知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安排以電話通知為準。
2.方式及內容。筆試內容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監察法、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知識及應用)。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閉卷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3.筆試地點、考場安排以后續電話通知信息為準,報考人員須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三)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評。方式及內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工作,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與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體能測評。比例不足的可等額或低于額度設置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要求執行,具體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中有一個項目不合格即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2.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結束后,對通過體能測評人員全量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相關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或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等。
(四)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與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不足的可等額或低于額度設置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五)體檢
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崗位缺額時,根據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和《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實施。
(七)遞補
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根據崗位缺額數,按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十)薪酬待遇
輔警按規定享受繳納四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社會,配發工作制服。試用期間,按照正常的80%發放。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公布的渠道為“彝良警方”官方微信公眾號。因查看非官方渠道發布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公告發布的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
(四)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存在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對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彝良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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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縣公安局
2026年1月19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