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改革完善教體系統調配機制,全面貫徹以人為本,公平擇優的人事管理原則,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根據寧州片區學校缺額崗位情況,決定面向系統內選調小學教師8人,現將選調有關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選調范圍
華寧縣教育體育系統內在職在編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專任教師。
三、選調崗位及條件
涉及年齡的,以滿周歲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一)基本條件
1.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思想政治素質好,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遵規守紀;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被認定為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教學名師的,可放寬到45周歲;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水平、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
4.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未在黨紀、政務處分期限內,無涉嫌違紀違法、師德失范等尚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審查處理中的情況;
6.達到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教學課時量達標;
7.教學成績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近三年內有一年居鄉鎮內前三名(排名以10個班為基準計算名次),任教多學科的以報考學科為準。
(2)服從學校安排,中途接手差班,近三年內有一年學年末統測成績同比上升5個及以上名次(排名以10個班為基準計算名次),任教多學科的以報考學科為準。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崗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師訓股309辦公室
4.報名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等資料,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取消報名資格。
5.聯系方式:華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師訓股0877-5011263
(二)選調辦法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選調方式為考核選調,考核由2024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縣內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華寧縣教育體育局2024年縣內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量化評分辦法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按量化評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若同崗位量化評分最高分出現并列,按并列人員量化評分中教學業績評分高低確定擬調人員。若同崗位達80分及以上人數不足招聘數額,選崗后空缺崗位數轉為考試選調,按空缺崗位數額,根據量化評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以量化評分的40%加面試得分的60%確定擬調人員。
(三)公示
對擬調人員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經2024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縣內外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學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及后續環節出現擬選調人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五、聘用人員管理及有關問題
各單位涉及到流動的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時須與原工作單位辦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招聘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與所招聘人員辦理聘用合同的簽訂及聘任的相關手續。
六、紀律要求
(一)選調工作遵循“堅持原則、紀律嚴明、程序公開、陽光操作”的工作原則,若在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五年內不準參加選調報名、選拔和評優評先。
(三)報考人員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整個選調工作期間,在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發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現場者即視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
附件1.華寧縣教育體育系統2024年縣內選調教師報名表.xlsx
附件2.華寧縣教育體育系統2024年縣內考核選調教師量化評分辦法.docx
華寧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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