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雙柏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4.年齡22歲至35歲之間 (2002年2月1日至1989年2月1日出生) ;9.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有政法系統工作經歷者優先。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辭退的;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2.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3.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經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報名時間:2024年2月19日--2月21日上午11:30截止。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一)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合同制書記員招聘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書記員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和程序執行。(三)體檢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法紀意識、自律意識、學習或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二)考察階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三)擬聘用人員須在通知的規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四)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五)本次招考的人員為非編人員,和楚雄志成人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七)本公告由雙柏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08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