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23年6月,大學本科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前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前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前出生);
7.承諾在綠春縣工作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5.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紅河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吸毒人員;
9.非應屆在校生;
10.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①2023年6月8日09:00至11:00,云南農業大學
②2023年6月8日15:00至17:00,云南財經大學
③2023年6月8日15:00至17:00,西南林業大學
④2023年6月9日09:00至11:00,云南大學呈貢校區
⑤2023年6月9日09:00至11:00,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
⑥2023年6月9日14:00至16:00,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
⑦2023年6月9日14:00至16:00,昆明理工大學呈貢校區
2.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實填寫《綠春縣2023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綠春縣2023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綠春縣2023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信息名冊》(附件3);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帶二維碼)、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
(4)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由中共綠春縣委組織部、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組織考試: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均進入考試環節。
2.考試方式:本次招聘在中共綠春縣委組織部、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縣人大、縣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和考官(5-7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現場報名”后組織面試的招聘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組赴云南農業大學、云南財經大學、西南林業大學、云南大學呈貢校區、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昆明理工大學呈貢校區設現場報名點進行招聘工作。
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請按照報名時間及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并在公示的招聘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具體安排如下:
(1)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及其他事宜將通過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屆時請參與現場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注意接聽來電,按照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考試地點:云南麗水云泉大酒店(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
(2)考試方式及成績計算
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專業知識提問的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聘者的職業素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若成績出現并列,則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點進行計算,以此類推。
(三)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考試結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下一招聘環節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自愿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在合格分數線上,結合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試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示。
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中共綠春縣委組織部、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二)體檢
體檢由中共綠春縣委組織部、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面試的崗位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由中共綠春縣委組織部與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