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的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就業困難人員自愿申報,用人單位擇優招聘的雙向選擇原則。
二、招聘崗位
社會保障卡窗口服務1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持有《就業創業證》且經玉溪市內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證》第7頁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下方載明認定信息)。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零就業家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居民身份證記載出生日期為準);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登記失業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服從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學歷不限,專業不限,性別不限。
3.熟悉社保卡業務政策及系統操作,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服務規范耐心、善于溝通,工作認真負責、嚴守紀律與保密規定,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群眾服務意識,能勝任社保卡窗口服務各項工作。
4.具有良好溝通交流能力,有責任心,熱愛服務事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參加招聘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ww.yxrc.cn)平臺發布。
(二)報名受理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桂山路29號五樓502。
4.報名材料:有意者請于報名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
(3)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第23頁、67頁,第7頁就業援助卡上已標明玉溪市范圍內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相關信息);
(4)投資任職情況查詢結果打印件;
(查詢方法:登錄微信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點擊其他應用投資任職情況查詢,如有投資任職記錄預覽并下載報告打印;如無,截圖打印。)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1張;
(6)填寫完整的《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殘疾人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認定證明或相關查詢截圖(登錄微信云南一部手機辦事通小程序,點擊我要辦事辦事大廳我要辦低保低保查詢,截圖打印)。
5.報名要求:報名者提供的證件、資料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6.報名咨詢電話:08772072301。
(三)資格審核
1.報名資格審核:由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重點核實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是否存在不得報名的情形,報名材料是否齊全、真實。
2.擬招聘終審:經初審合格,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將擬聘用安置人員的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玉溪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職業培訓科進行最終審核。主要對擬安置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的條件等進行最終審核。
3.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證件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報名者,一律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素質與能力。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面試結果具體以短信或電話進行告知。
(五)體檢
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持有合法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應聘者,其申領殘疾人證的身體表征,在體檢時視為合格,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政審考察
由擬聘用人員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七)公示
擬聘用安置人員在玉溪人才網(www.yxrc.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安置人員,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依法與其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和社保參保。
五、人員管理
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負責安置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約定進行管理。通過本次招聘的擬聘用人員放棄安置資格或到崗后因故產生崗位空缺的,將根據面試成績進行人員遞補。
六、薪酬待遇、工作時間和地點
(一)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政策、玉溪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二)工作時間:按照政務服務大廳工作時間規定執行。
(三)工作地點: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紅塔區太極路102號慧波亞太國際汽車城內)。
七、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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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