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粵退役軍人發〔2024〕11號)、縣人民《紫金縣機關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紫府〔2020〕47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有關事項的復函》(紫府辦函〔2022〕196號)以及工作需要,經研究,紫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鎮級退役軍人服務站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與崗位
鎮級退役軍人服務站編外人員15人,專職從事鎮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
二、招聘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一般多指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身體條件可以勝任工作強度,如果特殊身體情況應致電招考單位咨詢)。,誠實守信,責任心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其他不宜聘用的情況。
2.熟悉基層情況,對退役軍人服務工作充滿感情,有責任心,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職業道德(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準和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聘用條件;
3.報考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
4.熟悉辦公軟件;
5.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
6.限紫金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是指依照我國的刑事法律,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并經人民判處刑罰。經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各種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涉嫌犯罪與犯罪的區別:(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經人民法院審理后確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經人民法院正式審理、宣判確定有罪的人,其行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復雜、不管證據是否充分:在沒有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有罪判決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為都不能被定性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稱呼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三)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請以招考公告上的地點為準):報考人員填寫《紫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將該表電子版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里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書掃描件,以職位+姓名命名發送郵件至zjtyjr@163.com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所提交材料必須真實,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核:根據報考人員的學歷、人崗匹配度等,從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中,按有關規定確定面試人員,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報名咨詢電話:0762-7888102)。
(五)考試方式: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果取最高分的考生依次錄取。面試主要為結構化試題,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應變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等方面進行考察,滿分為100分,錄用合格分數為60分以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
(六)考察。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有無違法犯罪或征信失信情況,應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一般指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是指通過電子注冊學籍,國家承認的學歷,是現有教育的主體。)、個人征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考察不合格人員,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會議研究,可依次遞補人選。
(七)公示和聘用。政審合格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將通過紫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結束后即簽訂勞動合同。
四、聘用人員待遇
招聘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有關鎮級退役軍人服務站編外人員的規定執行。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
五、其他事項
1. 聘用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紫金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紫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紫府〔2020〕47號)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有關內部制度管理,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對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考核和考核結果作為續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和績效獎懲的重要依據。
2. 編外人員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的執行標準,依法享有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病假等假期。
3. 用人單位與編外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進行調解,不能達成和解的,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4. 招聘人員需服從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分配調劑,不服從分配調劑的視為自行放棄。
5. 未盡事宜(指沒有提到、沒有列出來的事項),由紫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紫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