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西縣公安局公開招聘31名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維西縣公安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職責、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31名(均為男性)。 主要工作職責:協助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由維西縣公安局統一管理使用,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采取勞務派遣方式,由維西縣人力資源市場依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務關系。招聘人員上崗后,交納繳納五險,月工資2500元,并給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發警務輔助人員裝備、服裝。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維西縣戶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國家承認的學歷),退伍士兵學歷條件放寬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精神疾病史、無不良嗜好,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無紋身、無傳染病,面部無明顯疤痕,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雙眼單側矯正視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公安機關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勞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精神,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等特殊人才。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有吸毒史的;受過其他違法犯罪處罰不宜聘用的。 2.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曾因違反警輔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4.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刑罰的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旁系血親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9.不得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維西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電視臺、維西就業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填寫報名表格,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役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F場報名時工作人員需按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內容包括年齡、戶籍、學歷等招聘條件,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接受報名。 (三)面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根據面試者演講答辯所反映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進行評分。 計算機測查: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結束后即進行計算機基本應用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