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滄源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3人。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雙向選擇、競爭擇優、規范管理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計劃招聘3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文字速錄、法治宣傳、后勤服務保障等檢務綜合輔助性崗位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必須屬于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4.連續失業登記滿一年以上人員。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端正、吃苦耐勞,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三)具備勝任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滄源佤族自治縣戶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從事文秘、駕駛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已領取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滿3年的人員及在崗人員;
5.合伙創辦企業(包括企業法人、董事、監事、股東等)以及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證照的;
6.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簽訂及管理
(一)合同的簽訂及管理
1.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不超過三年,三年以后個人自主擇業,不再續簽合同。
2.勞動合同簽訂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管理相關辦法,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3.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資待遇
1.按規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崗位補貼等符合規定的補貼。按規定繳納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2.無特殊工作安排,周末可雙休。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6年1月29日至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605室)。
(三)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辦公室0883-7121765 (經本人同意公開)
尹學珍15906902042 (經本人同意公開)
楊夢尋18287178804 (經本人同意公開)
六、報名須知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必須是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二)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有學位證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取消聘用資格。
(三)提交《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26年公益性崗位個人報名登記表》《臨滄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表》。
七、招聘程序
(一)由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采取資格審查、考察、面試、體檢合格的方式確定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醫院指定為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國門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二)經審查、考察、面試、體檢合格,確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后,在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其他說明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即終止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如無人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報名應聘,直至招聘到位為止。
(三)現已在公益性崗位或原已開發過公益性崗位的人員不得再報名應聘。
(四)堅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五)如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出臺新政策,按所出臺新政策執行。
附件2: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2026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個人報名登記表.xls
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