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縣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現將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永仁縣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高級中學、教師進修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至2025年12月31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冊合格滿5年者;
(二)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
(三)上一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達到定期注冊條件者。
二、注冊條件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包括注冊和定期注冊。
(一)申請注冊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被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4.新任教師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在崗教師須上一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以及2024、2025年轉崗的“三支一扶”);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被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4.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每年年度考核獲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個定期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
6.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1.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培訓學時的;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掛職鍛煉以及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3.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五)定期注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三、注冊程序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網上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教育局審核注冊。
(一)本人網上申請
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于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23日18: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定期注冊報名(具體操作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載《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報名時應選擇相應學校確認點進行審查確認。
注:若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有誤,請于網報前聯系認定機構(發證機構)進行變更。
(二)學校審查
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后,申請人所在編的學校于2025年10月9日—10月28日,對其提交的注冊材料進行審查,并在系統內給出初步審核意見。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注冊教師個人承諾書;
2.《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系統自動生成,系統內打印);
3.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有約定事項、簽字蓋章、變更的有效頁即可);
6.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年度考核、身心健康、學時證明;
7.經中小學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培訓、病休等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新任教師申請辦理注冊的,還需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在崗教師申請辦理注冊的,同時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暫緩注冊后重新申請的人員,還應提交暫緩注冊情形消失證明或者有關情況改正補齊證明。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初審
2025年10月29日—11月18日,縣教育局進行網報數據審核,給出“注冊合格”“暫緩”或“注冊不合格”等初審結論,并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四)復審和終審
2025年11月19日—11月28日,州教育體育局進行申報復審。2025年11月29日—12月26日,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終審完成后,教育局打印發放注冊貼并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學校填報永仁縣教師資格注冊人員信息匯總表以教師資格證書為準,不得隨意更改證書信息,持有多本教師資格證書的以現任教學段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填報。
(二)對于低證高聘、高證低聘以及一人多證、科證不一等特殊問題情況,請按照《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執行。
(三)《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切實抓好教師普通話水平達標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21年起,普通話水平不達標的教師不得進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之前已參加注冊,普通話水平等級不達標者,需在第二個注冊周期達到相應普通話水平,否則不得參加下一周期定期注冊。請各學校高度重視,積極宣傳動員普通話水平不達標的老師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四)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關系到教師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定期注冊不允許收費,因此各學校應提供相應的人員和經費,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順利開展。
(五)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對弄虛作假、審核把關不嚴,隨意確認注冊信息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六)2025年3月起,中國教師資格網于次年3月份向申請人開放查詢定期注冊信息,教育部不再統一發放注冊貼。云南省統一采取手寫的方式在教師資格證書注冊頁上標注注冊結論并加蓋注冊機構公章。
各學校操作人員有變動的請及時將變更人員信息上報教育局人事股。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