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衛生健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素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不斷提升全縣醫療服務能力,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人事代理),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面向社會,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根據用人單位需求情況,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人事代理)工作人員80名。
三、用人單位
郟縣人民醫院。
四、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與報考專業相符)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招考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證符合專業要求的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與報考專業相符)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3.具有全日制專科學歷的人才。
4.符合相關崗位附加條件的。
河北事業單位考試
(二)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的,需具備與崗位要求一致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5.年齡:4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5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五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公開招聘;
6.衛健系統正式在編人員,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訂單定向醫學生服務期未滿人員及人事代理人員不得報考;
7.其他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