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昌寧縣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昌組通〔2019〕45號)《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有關事項的通知》(昌人社發(fā)〔2022〕33號)等有關規(guī)定,落實保山市教育高質量發(fā)展“團圓、歸雁、引鳳”計劃要求,結合昌寧縣實際,決定向縣內外選調高中教師7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裱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方式
采取“教學業(yè)績考核+專業(yè)筆試+教學技能測評”的方式進行。
(一)教學業(yè)績在報名現場考核賦分。
(二)根據“教學業(yè)績考核(30%)+專業(yè)筆試(70%)”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從高到低順序并按崗位數與入選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教學技能測評對象。達不到1:2比例的,“教學業(yè)績考核+專業(yè)筆試”得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及以上可等額確定進入教學技能測評對象。
(三)根據“教學技能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并按考察對象人數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對象。
三、選調崗位
(一)昌寧縣第一中學1個:地理教師崗1個。
(二)昌寧縣第二中學6個:語文教師崗2個、數學教師崗1個、物理教師崗2個、歷史教師崗1個。
四、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守紀律、講規(guī)矩,師德好、師風正,業(yè)內認可度高。近3年履職考核和師德師風評議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
(二)年齡要求。年齡40周歲(計算至2023年8月31日)以內。其中州市級及以上高中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可放寬至45周歲以內。
(三)工作經歷。選調教師為昌寧縣內外在職在編公辦教師,縣外教師具有初高中對應學科任教工作經歷。縣內教師在2018年及以前參加教育工作(繳納社保的特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教師服務年限可計算在內)。
(四)學歷專業(yè)。縣外教師須為全日制師范類一本及以上對應或相近專業(yè)畢業(yè),其中985、211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的可放寬至非師范類相近專業(yè)。縣內教師須為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學院)及以上對應或相近專業(yè)畢業(yè),其中985、211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的可放寬至非師范類相近專業(yè)。
(五)職業(yè)資格。報考教師須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通告
2023年8月1日,在昌寧縣政府門戶網站、昌寧教育微信平臺發(fā)布選調通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7:30。
2.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地點:昌寧縣教育體育局二樓人事股
聯(lián)系方式:0875-7130700
3.報名人員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昌寧縣2023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1、2)。
(2)身份證、初始學歷證、最高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三年履職考核表掃描件1份。
(4)紀檢監(jiān)察部門(縣外)或學校黨組織(縣內)開具的廉潔自律證明1份(附件4、5)。
(5)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1份(附件3)。
(6)符合年齡放寬條件或免筆試條件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
(三)資格審查
2023年8月5日,昌寧縣教育體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組織筆試
1.考試時間: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昌寧縣第二中學
3.筆試內容: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yè)知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五)教學技能測評
1.時間:2023年8月8日。
2.地點:昌寧縣第一中學,昌寧縣第二中學
3.內容:用人學校組建專業(yè)學科考評組,采用借班上課的方式完成課堂教學技能測評。上課內容為報考對應學科現行必修教材內容,課題臨時抽取。
課堂教學能力考核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
(六)確定考察人選
教學技能測評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依據得分從高到低,按崗位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的按課堂教學技能測評得分高低遞補1次考察人選。
(七)考察、體檢和公示
1.考察:由用人學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任教學校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
2.體檢:通過考察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2023年8月9日昌寧縣教育體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公示:2023年8月12日前,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和崗位要求,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后,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在“昌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昌寧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紀律要求
(一)選調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嚴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對考調工作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在選調期間,若發(fā)現弄虛作假情況,取消選調資格,同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的及存在師德師風、違紀違法問題或有不良反映正在調查處理的教師不得報考。
(五)州市級及以上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因受職稱崗位數額限制不能聘用到原崗位的可不占學校崗位數額設“專崗”聘用。
(六)選調工作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法依規(guī)研究決定。
監(jiān)督舉報電話:昌寧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0875-7130892;昌寧縣教育體育局信訪接待室0875-7130786。
業(yè)務咨詢電話:0875-7130700;0875-7130263。
附件:
附件1:1. 2023年昌寧縣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2:2.2023年昌寧縣公開選調(縣內)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4:關于XXX同志廉潔自律情況結論性意見(縣外).doc
附件5:關于XXX同志廉潔自律情況結論性意見(縣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