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關于選聘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為切實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促進我縣就業困難人員充分就業,經研究同意面向全縣公開招聘1名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具體崗位為:如公共服務類(保潔)、公共管理類(社會保障),(參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局關于印發<四川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3號)),工作單位:井研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二、選聘原則
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公益性崗位需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就業困難人員公開選聘,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用人單位面試確定。
三、選聘條件
(一)符合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三)其它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求職材料存在造假行為的;
2.已經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且在有效期限內的;
3.已注冊《工商營業執照》或入股等創業情況的。
4.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提交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四川省就業創業電子證》;
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名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報名時間、地點
符合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30日持本人報名所需材料到井研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或縣就業創業促進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五、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雙向選擇,根據公益性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困難程度、求職意愿、個人條件,經雙向選擇,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經面試通過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在縣人民政府的門戶網站或單位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七、崗位待遇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安置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合同一年一簽。用人單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八、崗位管理
公益性崗位人員應自覺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用人單位承擔用工管理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