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進一步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安置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 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優撫安置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云退役發〔2019〕51號)、《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云南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關于做好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云退役發〔2023〕51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官渡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資格審查組于2023年8月10日對官渡區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安置資格進行了審定,39名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符合在我區安置,現將審定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昆明市官渡區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871-67120661。
2023年度符合在官渡區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員安置資格人員名單
昆明市官渡區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