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招警考試交流群:
根據工作需要,安寧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云南省戶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其他崗位:昆明市戶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在安寧市公安局從事輔助崗位工作,為公安機關提供巡邏反恐、行政事務等方面服務的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從事執法或涉及絕密級事項工作。
本次招聘十二類崗位83人(詳見崗位計劃表)。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待遇5500元/月、含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和保險等。
四、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
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男性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生);女性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28周歲及以下(1990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生)。
其他崗位:男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生);女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3周歲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特警輔警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崗位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工作經歷;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公安機關工作安排,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等任務。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至4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報名無效。
報名地點:安寧市公安局警體訓練中心一樓(安寧市大屯新區金暉路6號)。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本人現場交納報名表的方式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