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2020年宜良縣城市管理協管員的公告為進一步加強宜良縣城市管理執法力量,經研究,宜良縣城市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1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委托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按照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公正招聘,擇優錄用。二、招聘性質和崗位本次招聘為勞務派遣用工性質,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具體崗位為宜良縣城市管理局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三、招聘計劃(一)崗位:宜良縣城市管理協管員。(二)工作內容:協助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從事城市管理輔助性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工作。(三)計劃招聘人數:擬招聘 15 人(限男性)四、招聘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五、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城市管理工作;2.年齡為18周歲(含)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2日至2002年8月13日出生),身高1.68米以上,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體健康,品行良好,舉止端莊,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4.戶籍在云南省的人員;5.自愿從事城市管理輔助性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7.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傳染性疾?。?.符合工作需要設定的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原則的其他條件。(二)除上述條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錄用:1.中共黨員;2.退伍士兵;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4.具有熟練計算機操作水平的人員;5.具有熟練駕駛技能并持有駕駛證的人員。(三)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1.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6.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協管員工作的;7.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8.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9.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10.現役軍人;11.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12.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13.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六、人員待遇本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協管員實行分類管理,待遇3500元左右(具體以最終勞動合同約定為準),含工資、績效獎、社會保險(單位繳納及個人繳納部分)。七、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及體能測試、聘用與管理的程序進行。(一)發布招聘信息在宜良縣政府網站(http://yl.km.gov.cn/)、宜良小城、宜良縣城市管理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二)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方式: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攜帶個人綠碼、佩戴口罩。2.報名時間: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3.報名地點: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宜良縣迎賓路108號城管局206辦公室)。4.報名時提供的材料:(1)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伍軍人攜帶本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2)《宜良縣城市管理局2020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2份。(3)《宜良縣城市管理局輔助人員政治考察表》(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張(同時提供電子版)。(5)現場繳費:根據云發改收費[2005]1039號文件規定,對報名人員收取考務費40元(請自備現金,概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繳費后因本人原因放棄應聘或者經考核未能進入后續環節的,費用不予退還。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按照報名條件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由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應聘者提交的《宜良縣城市管理局2020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所載號碼電話通知本人。(三)面試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對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儀態、形象氣質,了解應試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四)體檢及體能測試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體能測試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能測試以耐力和爆發力測試為主。如有體檢或體能測試不合格的,按考核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及體能測試人員。體檢及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八、聘用與管理面試、體檢及體能測試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一)城市管理協管員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二)經考察合格者,由宜良縣城市管理局委托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勞務派遣的城市管理協管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根據工作表現,試用期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三)紀律和監督:宜良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宜良縣紀委派駐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紀檢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并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監督電話:0871—67542221)(四)本公告由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聯系人: 勞務派遣機構袁女士:13888758173嚴先生:15288181900附件:縣城管局招聘城市協管員報名登記表宜良縣城市資源開發有限公司2020年9月15日來源:宜良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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