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錄用。
二、工作內容及地點
1.工作內容:從事聯防員日常工作,包括邊境巡邏、視頻巡查、邊防基礎設施日常維護以及其他工作任務。
2.工作地點:麻栗坡縣董干鎮轄區內邊境聯防所、卡點、前哨。
三、招聘崗位
董干鎮人民政府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專職聯防員和邊境輪值聯防員。
四、薪酬待遇
邊境專職聯防員: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工資主要由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構成,初錄用專職聯防員每月4327元/月(包含五險)。其中,基礎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 五險 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縣級統一購買團體意外險。由縣級統一伙食保障、配發制服和裝備。
邊境輪值聯防員:基本工資3600元/月,繳納工傷保險,縣級統一購買團體意外險。由縣級統一伙食保障、配發制服和裝備。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男性;
3.原則性上應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口吃、色盲,無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協助開展邊境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能長期在邊境艱苦環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治安維穩秘密,遵守紀律。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優秀民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中共黨員,從事過警務輔助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的人員;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董干鎮戶籍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4.優先選聘從事過邊境管控、社會治安及綜治維穩人員,在邊境管控、社會維穩等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可優先作為招聘對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屬于吸毒人員的;
4.招聘人員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招聘人員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6.招聘人員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有 引領帶 違法犯罪記錄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8.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壓、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邊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輔助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選聘的;
10.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招聘人員征信有不良記錄的;
12.曾在麻栗坡縣內從事聯防員崗位被開除、辭退的;
13.其他不適合聘用的情形。
注意事項:在職在崗的村小組干部、公益性崗位、護林員等不能聘用為邊境專職聯防員。
六、報名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到董干鎮人民政府進行現場報名。聯系方式如下:趙老師:18487224058;曹老師:18887642489;陶老師:19535666192。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3日08:00 2025年11月18日17:30,報名時間視報名情況適當調整。
報名地點:董干鎮人民政府興邊富民事務中心辦公室。
(三)相關程序
1.報名流程:報名人員到董干鎮人民政府興邊富民事務中心領取《麻栗坡縣邊境專職聯防員應聘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并粘貼好照片 將報名表交工作人員審核,報名經資格初審通過的,提交報名材料。需提供材料如下: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全日制學歷畢業證書、優先招聘證明材料等證件材料的原件(現場查驗)及復印件1份(存檔);②近期正面白底免冠1寸照片1張。
2.資格復審:董干鎮興邊富民事務中心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及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將由董干鎮人民政府通知報名人員。
七、招考流程
報名結束后,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時間、地點由董干鎮招聘工作人員負責通知。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三項,每項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 30%+體能測試成績 20%。筆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主要考試內容為邊境管控工作基本常識,包括單項選擇15題,多選題10題,判斷題10題,簡答題3題,考試時間1個小時。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不超過5個題目。體能測試內容為長跑(男子1000米)。所有崗位按照筆試成績2:1進入面試和體能測試,進入面試和體能測試比例視報名情況適當調整。
八、公示
考試結束后對所有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
九、體檢與政審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執行。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體檢政審合格后,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十一、其他說明及要求
1.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在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和申訴。
3.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若出現缺崗或考生放棄、不合格等情形的,將按本次招聘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進行依次遞補。
本公告由董干鎮興邊富民事務中心負責解釋。
董干鎮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