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普洱市檢驗檢測院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定,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決定組織開展2026年度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工作。結合實際,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普洱市檢驗檢測院(以下簡稱市檢驗檢測院)為普洱市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12個職能部門,下設景東分院、景谷分院、瀾滄分院3個分支機構。職能職責:履行全市范圍內量值傳遞(計量檢定校準),承擔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監督檢驗、定期檢驗。開展食品、農產品、藥品及相關產品、工業產品等業務領域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工作和計量、特種設備等業務范圍內的技術咨詢、培訓、標準研究及制定修訂、科技創新等技術服務工作。具備260類產品2450個參數的檢驗資質,其中37類產品和577個參數通過了實驗室認可;具備茶葉495項、咖啡408項農殘的檢驗能力;建立43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獲得省市場監管局授權的檢定項目56項、校準項目68項、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檢測5項;獲19項特種設備檢驗核準資質。市檢驗檢測院緊緊圍繞咖啡、普洱茶重點產業發展,依托兩個平臺,從檢測能力、質量追溯、產業標準體系等方面開展科研項目,承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云南省科技廳等科技項目30余項,登記科技成果20余項,科技成果獲云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普洱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云南省職工創新成果獎;獲得國家專利授權6項、軟件著作權9項、商標證書4件,在各級各類刊物公開發表論文1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50余篇。制定茶葉咖啡產業標準體系,制定地方/團體標準30余項。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2026年度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現場招聘方式進行。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2026年度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表》(附件1)對應崗位相關條件及要求的應聘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居留權;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人際溝通和專業能力,擁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具有相應資格證書或滿足相關資格條件,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且符合服務期管理有關規定;
5.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1日,年齡條件為18周歲及以上(2007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承諾在本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7.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附件2)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3)執行,多個學歷學位證書間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許以其中一份學歷、學位相對應的相關信息作為報名及資格復審、考察的依據;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2025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錄用(聘用)的編內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3.2025年10月1日前,通過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人才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
4.2021年至2025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歷年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5.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6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現役軍人;
7.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6年度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公告于2025年10月22日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欄”發布,公告發布至報名結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對應招聘場次崗位信息出現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招聘單位應及時按同渠道發布補充公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累計報名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多方式、多崗位報名或不符合招聘需求的視為無效報名。報名人員應如實反映個人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填寫《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4)、《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附件5),及時按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1.《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
2.《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
4.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檢驗師);
5.學術(科研)成果、論文發表情況;
6.工作簡歷及實績;
7.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有)。
上述材料請掃描(格式為JPG或PDF,圖像清晰)壓縮上傳至報名工作郵箱(pejcdqrs@163.com)進行報名。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招聘崗位+聯系電話(如:楊XX+壓力設備檢驗崗+135****1234)。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3日08:00點至2025年10月31日17:30(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三)資格審查
市檢驗檢測院根據招聘政策及設置崗位條件等,及時組織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環節,未及時接聽電話或未按時到達指定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崗位要求及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四)開展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接到通知后攜帶有效身份證及報名所需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參加,視為自動放棄。
1.面試對象
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
2.面試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和地點
由市檢驗檢測院具體確定后通知。
4.面試設置
本次招聘面試由市檢驗檢測院負責組織,在面試地點設面試考場1個。每個考場設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計時計分席、監督席。
5.面試內容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工作能力等。主要圍繞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意識技巧、應變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素養、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評價。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題,實行量化打分。
6.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總分100分,每個要素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權重除以10計算出每個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計算出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在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崗位排名和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招聘后續環節人選。
同一崗位進入后續招聘環節人員最后一名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且該崗位進入面試后續招聘程序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大于1:1的,采取對該崗位進入面試后續招聘環節中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人員采取加試一題的方式進行,并以加試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加試后僅采用“排名先后”這項信息,其余各項信息仍以面試信息為準。其他面試有關事項詳見《面試注意事項》(附件6)。
面試成績在本考場所有面試結束后現場張貼公布,并在面試結束1日內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七、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招聘單位與經面試確定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應聘人員及時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含補充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違約事宜。
八、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應聘人員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的人員,具體時間待確定后由市檢驗檢測院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全部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招聘單位將按程序進行入職信息查詢。
(二)考察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招聘單位主要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2023〕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普洱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體檢與復檢醫院不得重復,費用自理。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公示和聘用、遞補事項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入職信息核查,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因應聘人員放棄以及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十、簽訂聘用合同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應聘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為普洱市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享受相關待遇。
(二)聘用人員符合《普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行動計劃”實施辦法(試行)》人才支持政策,可享受相關待遇。
十二、其他事項
(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檢驗檢測院楊老師:0879-3013136 2122708(傳真)。
(二)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欄”。
(三)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保持預留聯系電話暢通,因不及時查看或錯誤獲取信息及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2.應聘人員對本人報名填寫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導致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前自愿放棄視為自動放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十三、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應聘人員須認真對待本次招聘事宜,簽訂就業協議后未參加后續招聘環節、聘用后未按規定到崗,服務期滿前因個人原因辭職等行為均視為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記入普洱市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在禁考期限內不得報考普洱市內事業單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四、未盡事宜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6年度普洱市檢驗檢測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表》
普洱市檢驗檢測院
2025年10月22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