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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導讀】2024年云南公務員招考公告何時發布?2024云南省考筆試時間是什么時候?云南今日招聘網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更多請關注云南公務員考試網https://yn.huatu.com/zt/2020yngwyksw/ynskgwy/
公務員聯考的省份有:安徽、重慶、廣東、廣西、貴州、甘肅、黑龍江、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海南、江西、吉林、遼寧、內蒙古、寧夏、青海、陜西、山西、四川、天津、兵團、云南等。
公務員的多省聯考,是指在省考的筆試階段,多個省市聯合在同一天, 統一命題 進行考試。 需要說明的是,統一命題后各省市會從統一命題的題目中自主挑選自己省份的考題,所以參加聯考的省份的題目并不完全相同。
近3年公務員聯考參與省份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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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考聯考的省份有:山西、河南、吉林、福建、云南、湖北、寧夏、貴州、廣西、遼寧、四川、陜西、湖南、甘肅、重慶、海南、安徽、江西、天津、河北、兵團、內蒙古、青海。
2021年省考聯考的省份有:安徽、重慶、廣東、廣西、貴州、甘肅、黑龍江、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海南、江西、吉林、遼寧、內蒙古、寧夏、青海、陜西、山西、四川、天津、兵團、云南。
省考的考試內容是什么
公務員省考總共四個步驟,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筆試里普通崗位的公務員只考行測和申論兩科,絕大部分考試公安類崗位加考公安基礎知識,極少數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加試專業技能考試。
1、《行測》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2、《申論》
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試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貫徹執行能力。
一、歷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安排:
年份 | 公告發布時間 | 報名時間 | 筆試時間 |
2023 | 1月18日 | 1月30日至2月3日 | 2023年2月25-26日 |
2022 | 2月18日 | 2月21日至2月25日 | 原定3月26日,后推遲至7月9日 |
2021 | 2月19日 | 2月22日至2月26日 | 3月27日 |
2020 | 7月9日 | 7月13日至7月17日 | 8月22日 |
2019 | 3月7日 | 3月15日至3月20日 | 2019年4月20日 |
2018 | 3月7日 | 3月15日至3月20日 | 2018年4月21日 |
2017 | 3月9日 | 3月15日至3月20日 | 2017年4月22日 |
2016 | 3月4日 | 3月16日至3月21日 | 2016年4月23日 |
二、哪些人可以報名2024年云南省考?
注意:以下內容參考2023年云南省考,請以最新政策為準。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定向招錄村(社區)干部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職位要求詳見《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相應的報考資格條件,詳見《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省級單位招考職位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招考職位,按照《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州(市)轄區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本州(市)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省內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通過定向招錄、專項招錄等錄用的村(社區)干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縣(市、區)事業編制人員、退役士兵應當在其招錄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其他單位或者其他職位。
各地設置一定數量的鄉鎮(街道)招考職位,用于定向招錄我省2021年1月以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在縣級及以下單位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以及2021年1月以來退役的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以上鄉鎮(街道)招考職位中,設在艱苦邊遠地區的,同時面向在本縣(市、區)工作滿2年且目前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2021年1月以來退役的本縣(市、區)戶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共享定向招考計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方式詳見《報考指南》。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更多詳細報考要求可以參考歷年云南省考職位表(點擊查看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