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普洱分局是省水利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時加掛云南省水環境監測中心普洱市分中心牌子和普洱市水文水資源局牌子,主管部門為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單位地址位于普洱市思茅區茶苑路97號。目前,我局在職在編職工65人,局機關設有辦公室、人事科、計劃財務科、水情水資源科、水文監測科、站網建設科、水質監測科、科技信息科8個科(室)。其主要職能職責是:負責全市各雨量站點降雨量以及主要江河湖庫的水質水量監測分析與資料整編存儲工作;負責全市水文站網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江河湖庫水情預報工作;負責全市涉水工程規劃建設所需的水文資料提供、水文水資源分析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崗位人員3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察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嚴格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基本條件
安置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就業創業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以上條件滿足其中之一條即可報名申報)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見下表:

四、招聘流程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茶苑路97號(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普洱分局二樓人事科)
聯系電話:0879-2310309
3、資格審查和簡歷初選。我單位將根據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簡歷初選和面試。
4、報名時需提供。
4、報名時需提供。
(1)報名表(詳見附件);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各1份;
(3)《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4)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提供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6)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含電子版)2張。
五、工資待遇及要求
1.此次招聘為公益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公益崗見習期1個月,公益崗期公益崗補貼2500元/月,公益崗期考察合格后,補貼3000元/月,購買五險。
2.公益崗位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公益崗期間不得同時在外兼職,否則,予以清退。
3.公益崗人員與公益崗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不服從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任務的,單位有權隨時給予解聘。
4.公益崗單位不得安排公益崗人員從事崗位公益崗協議約定以外其他工作。
5.行假、差旅報銷等參照單位在職職工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報名表.doc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察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嚴格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基本條件
安置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就業創業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以上條件滿足其中之一條即可報名申報)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見下表:

四、招聘流程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茶苑路97號(云南省水文水資源局普洱分局二樓人事科)
聯系電話:0879-2310309
3、資格審查和簡歷初選。我單位將根據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簡歷初選和面試。
4、報名時需提供。
4、報名時需提供。
(1)報名表(詳見附件);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各1份;
(3)《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4)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提供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6)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含電子版)2張。
五、工資待遇及要求
1.此次招聘為公益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公益崗見習期1個月,公益崗期公益崗補貼2500元/月,公益崗期考察合格后,補貼3000元/月,購買五險。
2.公益崗位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公益崗期間不得同時在外兼職,否則,予以清退。
3.公益崗人員與公益崗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不服從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任務的,單位有權隨時給予解聘。
4.公益崗單位不得安排公益崗人員從事崗位公益崗協議約定以外其他工作。
5.行假、差旅報銷等參照單位在職職工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報名表.doc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