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溪司法所現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調解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
專職調解轄區內矛盾糾紛。
二、招聘人數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年滿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要求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無不良嗜好;具有履行崗位相關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工作積極主動,能吃苦耐勞,具有獨立工作的能力,有相關經驗者優先;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基本寫作水平;法律專業、有工作經驗、學歷高者優先錄用;符合輔助人員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擔任人民調解員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員;在職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村社區干部及享受財政津貼補貼的人員;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尚未刪除或撤銷的人員;其他不宜擔任人民調解員的情形。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招聘到合適人員,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2.報名地點:虹溪司法所
3.聯系電話:0873-6281968
五、工作待遇
具體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