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化解勞動爭議糾紛,按照公開、公正、擇優原則,現向社會公開選聘勞動爭議特邀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職責
(一)接受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管理,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糾紛;
(二)協助專職仲裁員參與典型疑難案件調解;
(三)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四)應邀參與涉訴仲裁信訪等糾紛化解工作。
二、選聘計劃
計劃選聘特邀調解員10人。
三、選聘條件
(一)擔任特邀調解員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年齡在25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政治覺悟高、公道正派、聯系群眾、熱心調解事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并具有一定勞動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較強溝通協調能力。
2.有勞動爭議調解或法律援助工作經驗的律師、法律工作者,企業從事人事、法務、工會工作優先。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特邀調解員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受紀律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2.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名單的;因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被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管理的。
3.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其他不宜從事勞動爭議特邀調解工作的。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者本人到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辦公室(云南省昆明市晉寧區就業和社會服務中心4樓404室)現場報名。
(三)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證、律師工作證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2.具備相關資質的證書復印件、職業證明材料;
3.選聘調解員報名表及其他可以證明調解能力和經驗的文件資料。
(四)審查程序
報名期限屆滿后由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者確定入選名單。
(五)公示和聘任
經研究確定入選的特邀調解員名單在晉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滿后納入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名冊管理。
五、任期
特邀調解員任期為1年。任期內,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與特邀調解員之間建立的是委托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及勞務合同關系。聘任期間,特邀調解員應恪盡職守,嚴格遵守特邀調解員相關管理制度。特邀調解員嚴重違反管理制度,或者發生不能履行職責的情況時,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有權解除聘任。
六、補助標準
參照《昆明市晉寧區“人社+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辦案補助暫行辦法》(晉人社通〔2025〕38號)文件執行。
七、工作要求
特邀調解員資格審查貫穿選聘的全過程,在選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未盡事宜由晉寧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郎老師
電話:0871—67894695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