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1年云南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補充公告(193人)由文山州公安局提供,筆試時間:2021年9月11日 測試時間:2021年9月12日 面試時間:2021年9月18日至9月19日 體檢時間:2021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經(jīng)文山州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我局將對2021年8月17日發(fā)布的《2021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作如下調整:
一、應聘條件調整
(一)崗位代碼wt01(政治部文職輔警崗)中的專業(yè)要求由“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與出版類、設計學類”調整為“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與出版類、設計學類;從事新媒體運維、圖文編輯、視頻采編等工作2年以上的從業(yè)者,不受專業(yè)限制”,其余要求不變。
(二)崗位代碼kh01(文山州公安局留置看護輔警崗)中的年齡要求由“18至30歲”調整為“18至35歲”;專業(yè)要求由“限退役軍人,榮立三等功以上或特種作戰(zhàn)部隊退役軍人優(yōu)先、體育專長生優(yōu)先”調整為“限退役軍人、政法、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體育專長生不限身高”調整為“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矯正視力不低于5.0”,其余要求不變。
(三)崗位代碼kh02(文山州公安局留置看護輔警崗)取消,之前報名kh02的考生調整至kh01。
(四)崗位代碼kh03(文山州公安局留置看護輔警崗)中的招錄人數(shù)由“69人”調整為“89人”;年齡要求由“18至30歲”調整為“18至35歲”;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由“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調整為“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身高160cm以上,矯正視力不低于5.0”,其余要求不變。
(五)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年齡要求放寬至35周歲。
崗位所需條件和資質詳見《2021年文山州公安局招聘193名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調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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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結合其崗位特點、資歷條件等,實行動態(tài)調整,包含基本工資、級別工資、績效工資,并繳納五險一金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商業(yè)保險,具體執(zhí)行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文山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文山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內薪酬標準為:基礎工資1500元、崗位工資1060元、績效工資2345元、單位繳納五險一金部分1915元,合計6820元;扣繳個人繳納五險一金部分后實發(fā)工資約為3810元。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按照《文山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評定層級后確定薪酬標準。
三、加分條件
(一)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政法、公安院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官給予筆試加分3分;榮立三等功以上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每次給予筆試加分3分。
(二)因公犧牲民警子女、配偶給予筆試加分6分。
(三)報考崗位代碼為qw06、qw07、qw08、qw09勤務輔警崗位的報考人員,取得c1及以上駕駛資格證的給予筆試加分2分。
(四)同時符合多個條件的,最高加分不得超過6分。
四、延長報名時間
本次補充招聘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延長至9月7日17:00分。對于9月1日之前已經(jīng)報名的考生,有需要更改應聘崗位的,請到報名點進行更改。
此次補充招聘報名程序結束后,兩輪報名考生將同步進入筆試等后續(xù)招聘流程。
請考生到“文山人社網(wǎng)”(網(wǎng)站http://wszrsj.ynws.gov.cn/)、“文山警方”微信公眾號認真閱讀 2021年8月17日發(fā)布的《2021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中的報名流程,帶齊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到文山市華龍北路3號(華龍湖旁)文山州公安局一樓信訪接待大廳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
五、招考流程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9月11日
資格復審結束后,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范圍參照云南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考試內容涉及考生簡單數(shù)字推理和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基礎法律知識和時事政治等通用知識的綜合考查。
報考文職行政管理崗、文職技術支持崗的考生加考“申論”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與“申論”各占50分,“申論”主要考查考生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檢測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等考試工具;《準考證》請考生于2021年9月10日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健康碼和行程碼彩色打印件、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到文山州公安局一樓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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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yè)測試
測試時間:2021年9月12日
需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考生是報考崗位代碼為“wt01”、“wt03”、“wt04”、“wt05”、“wt06”。專業(yè)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參加專業(yè)測試所得成績與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專業(yè)測試(3:3:4)相加得出總成績。測試將聘請具備專業(yè)資質的專家對報考人員的專業(yè)能力進行現(xiàn)場測試打分,報考崗位代碼為“wt01”的考生,測試內容為:office、wps等辦公軟件運用及計算機操作,圖文、美術、視頻編輯,新聞采編等;報考崗位代碼為“wt03”、“wt04”、“wt05”、“wt06”的考生,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操作系統(tǒng)、網(wǎng)絡維護等。
(三)面試
面試時間:2021年9月18日至9月19日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的方式進行。筆試及專業(yè)測試結束后,根據(jù)各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按照考生筆試成績或筆試及專業(yè)測試總成績平均值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2:1比例時,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其他不宜繼續(xù)參加應試的情形,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體檢
體檢時間:2021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依據(jù)筆試(筆試及專業(yè)測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州公安局指定的縣(市)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進入體檢的考生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等情形,按筆、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考生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2021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考生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進入體能測試的考生若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出現(xiàn)測試成績不合格等情形,按筆、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考生進入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體能測試。文職技術支持類崗位可適當降低體能測試標準。
體能測試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男子組項目: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13′1;31歲(含)以上≤13′4。
1000米跑:30歲(含)以下≤4′25′;31歲(含)以上≤4′35′。
縱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組項目:
10米x4往返跑:30歲(含)以下≤14′1;31歲(含)以上≤14′4。
800米跑:30歲(含)以下≤4′20′;31歲(含)以上≤4′30′。
縱跳摸高:≥230厘米。
(六)政審
政審時間:2021年10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結束后,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對考生進行政審,政審內容主要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個人征信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七)崗前培訓及考核
崗前培訓及考核時間:2021年10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崗前培訓期計入試用期,培訓時間為15天。其中,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學習時間為10天,共90個學時;警務實戰(zhàn)技能訓練時間為5天,共45個學時。培訓結束時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分為理論知識測試和警務實戰(zhàn)技能考核。兩項考核均為百分制,兩項考核均達到60分即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即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10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文山人社網(wǎng)”、“文山警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節(jié)假日順延。公示期滿后未發(fā)現(xiàn)不適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報考人須確保預留聯(lián)系手機保持暢通,以便聯(lián)系;因報考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由報考人自行承擔后果。
為保護報考人的合法權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紀委、監(jiān)委派駐文山州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實名舉報和如實反映問題。
(九)聘用
根據(jù)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測試、考核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被聘用考生與文山州公安局按法律法規(guī)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安排到文山州公安局對應崗位工作,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繼續(xù)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據(jù)。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xié)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在應聘崗位最低服務期限為一年。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的,將承擔違約責任,應當支付崗前培訓、制式服裝等費用。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此補充公告對2021年8月17日發(fā)布的《2021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中的輔警身份及所從事工作范圍、基本資格條件、不予聘用情形、報名相關程序等不作變更。
(二)年內減員補聘說明: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一年內,若文山州公安局出現(xiàn)已聘用人員離職、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等減員情況,我局將不再單獨開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中筆、面試綜合成績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體測-政審--培訓考核”環(huán)節(jié),通過后補聘入職。
(三)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xiàn)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四)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告由文山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可咨詢文山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專班,聯(lián)系人:盧警官,咨詢電話:0876—2852224
附件:2021年文山州公安局招聘193名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
文山州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we0edgwc2khxfsppbbwfdq
(編輯:yangba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