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一)招聘對象
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崗位
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非應屆在校生;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5.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7.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州人大、州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學校領導及考官(5名)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網上報名,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進行網上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于7月12日前將個人簡歷發送至郵箱1079049926@qq.com。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應屆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驅W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用于查驗后退還考生本人,復印件則由用人單位收納)。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對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等)。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考試由州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考官根據應聘者表現分別進行評分,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荚嚭细穹謹稻€為80分,成績未達到分數線的考生,不參與后續程序。考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素養、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能力等。
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考試時間及地點:7月17日8:00,紅河州民族高級中學(紅河州屏邊縣玉屏鎮錦程路)。
(三)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成績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
(四)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紅河州教體局和紅河州民族高級中學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疾靺⒄铡秶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時間和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五)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勞動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