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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2026年公開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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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招聘信息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延伸。為助您快速、精準掌握保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的招聘詳情,現特別針對保山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的崗位信息與報考要點單獨說明。為保證您獲取的招聘信息完整且準確,請同步留意總公告的變動情況。

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監督機制的通知》(保人社聯[2025]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工作需要,按照批準的進人用編計劃,現將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此次我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的對象為: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應聘崗位具體條件的人員,年齡計算截止2026年2月1日。

(二)此次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三個項目”人員崗位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2021年、2022年由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特崗教師”;2023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22年、2023年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三支一扶”人員;2024年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22年、2023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西部計劃”志愿者;202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

(三)此次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崗位的對象:1.在軍隊服役滿2年(含)以上;2.大專及以上學歷;3.退出現役且未就業。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上述條件。

(四)此次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的對象:1.駐保部隊隨軍家屬;2.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3.未就業。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上述條件。

(五)此次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崗位的對象:本崗位僅限肢體殘疾、視力殘疾且殘疾等級為四級的人員(侏儒癥除外)或聽力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人員報考,報考者須具備獨立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聽力殘疾人員佩戴助聽設備后能順暢交流),且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六)此次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對象:詳見《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

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267個崗位共329人。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國(境)外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4.截止2026年2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滿服務期的;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含市外人員)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應符合我市關于服務期的規定。對不符合我市服務期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關于服務期的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縣級及以上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6年1月27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發布招聘公告,通過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保山發布、保山新聞網轉載。

(二)報名

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報名統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網絡報名,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1.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考試錄用欄(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1/zfxxgkpt/fdzdgknr/ksly.htm)→點擊報名鏈接→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顏、濾鏡等功能拍照上傳,電子證件照為JPG或JPEG格式,照片寬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藍底或白底均可)→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

2.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

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

(2)資格審核時間:

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7日18:00。

(3)網上繳費時間:

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8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0:30(A類截止時間為3月28日10:30)。

(5)筆試時間:

①綜合管理類(A類)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②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具體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考試采取連續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3.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個人電子照片確認上傳后無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進入考場、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4)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應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因不準確填寫專業名稱,導致資格復審時因專業不符無法通過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5)應聘人員報名確認后,其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6)繳費完成即視為報名成功,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7)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8)在職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正式職工)報考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需滿足最低服務期的要求。

(9)落實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10)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考生,需于

2月6日報名結束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情況審核表》(附件9)并到相關單位(部門)蓋章審核完畢。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本次招聘將于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7日18:00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工作。采用計算機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備注設置了要求的崗位由招聘單位進行人工審核。所學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核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審核后,應隨時關注審核情況,對于審核結果有疑問的,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如出現超過24小時沒有審核的情況,考生應及時與市、縣(市、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同級人社部門聯系。計算機依據應聘人員所填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自動審核崗位);人工審核崗位(如:報考崗位設置了專業要求的等),由審核單位通過人工審核方式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應聘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等),可直接向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未在報名規定時限內提交報考申請或資格審核不通過后沒有在報名規定時限內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報考申請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承擔。

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應于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8日24:00內完成交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確定的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50元收取。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可以進行網上繳費。點擊“網上繳費”按鈕進入繳費頁面,點擊“生成訂單”按鈕(滿足減免條件的報考者點擊“政策減免費用申請”進行后續操作)確認訂單無誤后,點擊“支付”。報考者可選擇微信或支付寶繳費,支付成功后點擊“支付完畢”按鈕完成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視為報名成功,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未按期繳納報名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注意事項:

(1)重復繳納的費用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請保持原繳費渠道暢通。

(2)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的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的報考者憑低保證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低保證明,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點擊“網上繳費”按鈕進入繳費頁面→點擊“政策減免費用申請”按鈕進入上傳材料頁面→上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證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證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低保證明的掃描件,空白區域備注報考者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點擊“材料確認(務必)”按鈕→等待審核。

(3)費用減免申請應在繳費前提交,已完成繳費的無法辦理費用減免。

(4)費用減免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8日12:00,逾期不再辦理。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完成。

(5)減免申請審核不通過的報考者,須于2026年2月8日24:00前自行完成網上繳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減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準考證打印。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0:30(A類截止時間為3月28日10:30)前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考試錄用欄通過鏈接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及報考崗位調劑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定向招聘崗位除外)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緊缺專業崗位、艱苦行業、鄉(鎮)事業單位和邊境縣(市)工作人員未達到3:1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申請,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2026年3月4日前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公布,取消崗位且沒有改報的考生的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且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可在2026年3月4日9:00至16:00,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報名系統),選擇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通過即視為改報成功。

(六)筆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屬于職位競爭性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地點和相關要求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應當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2026年5月中旬,省人事考試院開放系統提供考生個人筆試成績查詢,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省級反饋的筆試成績后將及時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公布。同時,及時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面向社會公布。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附件2)。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突出政治標準,主要測查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基本能力以及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綜合應用能力。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兩個科目試卷合訂為一個題本,筆試連續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為主觀題。

筆試考試文具由報考人員自行攜帶。根據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

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手表、電子手環等)帶入考場。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本次筆試將進行雷同卷識別,經確認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將給予其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考生個人信息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分別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組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有要求的才提供)、《資格復審表》(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下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在資格復審時,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條件要求的專業名稱有差異時,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等情況,判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報考定向招聘“三個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三個項目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6)。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報考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7)。

報考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隊、保山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8)。

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所在村(社區)黨組織、鄉鎮(街道)黨(工)委、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核并簽章的《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情況審核表》(附件9)。

2026年應屆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相關證書取得時間,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身份要求、服務地要求、生源或戶籍要求、政治面貌要求、民族要求應在2026年2月1日前取得。

2.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證書要求、教師資格證等級要求、專業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一般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書已經在辦理過程中的,經同意可提供承諾書)。

(八)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經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報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應當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比例的,則按實際進入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全部放棄面試資格,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此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2.面試方式:面試的方式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說課或講課、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分別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3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2

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合成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若筆試各科目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則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加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分別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

(十)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同級人社部門的指導下,由市、縣(市、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對象在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體檢項目和標準可按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出現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二)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同級人社部門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經同級人社部門批準,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三)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公示。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四)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分別經縣(市、區)人社部門和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級人社部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五)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招聘程序及要求

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筆試、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考核、計算綜合成績及排名、資格復審、選崗、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其中: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筆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按照普通招聘崗位相關程序和規定辦理。

(一)招聘程序

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2.考核

由保山軍分區負責對駐保部隊現役軍人進行考核,得出考核成績并進行公示。

3.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3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考核成績。

筆試合成成績、考核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合成成績高者勝出(確定崗位排名);若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考核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確定崗位排名);若筆試各科目成績、考核成績、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則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加試成績為最終成績,確定崗位排名)。

崗位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崗位排名。

4.資格復審

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1:1比例并依據崗位排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由保山軍分區負責對資格復審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如有不得報考情形或者不符合定向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情形的,則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情形的,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崗位排名并結合招聘缺額數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5.選崗

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選崗對象。選崗由保山軍分區統一組織實施。

(二)有關要求

1.本次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崗位設置大崗位1個,計劃招聘28人,其中:市直3人、隆陽區5人、施甸縣5人、騰沖市5人、龍陵縣5人、昌寧縣5人。本次定向招聘將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依次進行選崗。原則上申報了駐保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需求的人員應參加報名及考試,若出現報名人員減少的情況,將按照文件規定的比例相應調減招聘人數。

2.本次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聘用人員執行最低服務年限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市級及縣級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另外,各縣(市、區)事業人員調配政策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若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單位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并按國家和我省規定進行回避。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發布。通過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保山發布、保山新聞網進行轉載。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提供了常見問題解答,即《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附件3),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特別是對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專業要求要仔細閱讀,對于專業方面不清楚的問題,請應聘人員及時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市、縣(市、區)人社部門聯系。

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三)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考《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本科專業目錄》(附件4)、《研究生專業目錄大全(學術學位+專業學位)2022版》(附件5)執行。此次招聘考試參考的專業目錄若與教育部官網公布的專業目錄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官網公布的為準。另外,各事業單位在設置專業要求時,除參考上述目錄外,還會參考各高等院校官網及職業教育、技工院校官網公布的專業目錄。

(四)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應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五)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申請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關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各位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八)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違紀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市、縣(市、區)人社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解釋。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75-3990776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0875-3990785

監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0875-12388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咨詢電話:

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2122753

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3030068

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5134474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6125817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7131399

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詳見《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附件:

附件【附件1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pdf

附件【附件32026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附件4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本科專業目錄.xlsx

附件【附件5研究生專業目錄大全(學術學位+專業學位)2022版.pdf

附件【附件6定向招聘三個項目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doc

附件【附件7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doc

附件【附件8定向招聘駐保部隊隨軍家屬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doc

附件【附件9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情況審核表.xls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baoshan.gov.cn/info/5466/10328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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