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負責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協調、調解、裁處的專門機構,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誠聘1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事務性輔助人員,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咨詢、收件、參與案件辦理等。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標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較高的政治覺悟,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紀律觀念強;
(二)品行標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工作、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前科等;
(三)文化標準: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漢語言文學、管理學等相關專業;
(四)年齡標準:年齡35周歲以下;
(五)身體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其他:能較為熟練地掌握及應用辦公軟件,較好的文字功底。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有興趣、有熱誠,工作認真扎實。
三、工作待遇
月薪3000元/月左右,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公積金,不提供住宿。
四、工作地點
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28號勞動大廈。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我院將在人事人才網等平臺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8月2日—8月31日。
(二)接受報名。
1、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8月2日—8月31日。
2、提交材料。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含本人照片、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學習經歷、工作情況等)寄至我院或以電子版傳至我院電子郵箱。
郵寄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28號勞動大廈五樓
郵編:350005
電子郵箱:fzszcy123@163.com
聯系電話:83305718、83373193
聯系人:吳榕
(三)資格審查。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對報名者進行初步資格審查。
(四)面試
經初步資格審查合格,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將根據崗位報名人員情況,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
六、公示聘用
經面試合格通過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后,聘用人員按我院要求時間上崗報道,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同時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