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文件精神,宣威市醫療保障局對2023年第4季度申報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進行了現場核查,經宣威市協議醫藥機構管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現將擬納入宣威市醫保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1月30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內,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向宣威市醫療保障局申請復核,電話:0874-6066918。
附件:宣威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第4季度申報協議管理醫藥機構評定結果.xls
宣威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下載:
附件:宣威市醫療保障局2023年第4季度申報協議管理醫藥機構評定結果.xls
原文網址:https://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555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