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水市公安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若干名,報名地點:瀘水市公安局4樓409室。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01
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協助民警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的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02
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云南省瀘水市公安局4樓409
聯系人:蘇警官
聯系電話:13988630318
報名當天請帶身份證
03
招聘條件
(一)應聘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招聘崗位對專業技能有特殊要求的,應聘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要求。其中,應急處突崗和特種車輛駕駛崗面向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退役運動員、公安類和體育類院系畢業生定向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截止本次報名結束之日,從省公安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離職后不滿3年的;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
4.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