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通海縣公安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
玉溪市紅塔區 年齡在18-30周歲(2005年07月01日-1993年07月01日),身體健康,身高在168厘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均不低于4.6,無文身等。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文身、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6.熱愛公安事業,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崗位分配;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以下人員:持有B1以上駕照和摩托車駕駛證人員;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校期間、服現役期間有立功受獎表現;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伍軍人文化可放寬至初中及以上文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紀違法或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有關部門開除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的被執行人;
5.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家屬三代以內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自2023年07月10日至07月20日,上午08:30 11:30,下午14:30 17:00(周末、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彩虹路59號2幢502室(聯系人:見原文)。
(二)報名需提交材料及初審
1.報名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本人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記錄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張到現場報名。
2.報考人員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填報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面試
1.面試采取公開面試。面試科目根據巡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的工作特點設置,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組織。分數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面試合格人員統一進行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俯臥撐、立定跳遠、10米 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體能測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綜合成績
體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排名,擇優聘用。
(六)體檢
1.按照1:1的比例,根據個人綜合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名單。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及巡特警崗位特殊要求進行,首次體檢不合格者,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最終體檢不達標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3.體檢地點:縣級及以上正規醫院
(七)政審
參照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政審。
五、崗位待遇:
1.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規定購買五大保險,人均工資約4500元/月(含五大保險單位和個人應繳納部分及績效考核及出勤補貼)。
2.統一安排食宿,統一樣式軍用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品;所有勤務輔警配發全套制式服裝,辦理執法人身意外傷害險。
3.工作時間及其他待遇按工作地點警務輔助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六、聘用及人員管理:
留置勤務中隊崗位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按崗位要求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單位。一經聘用與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二個月。并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工作考核、薪酬待遇等按通海縣公安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通海縣公安局全程監督。嚴格按照招聘程序進行,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落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原標題:通海縣公安局巡特警留置勤務中隊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nwXkVcnVv40nP_WS4oAy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