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鎮雄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2.具有鎮雄縣戶口或長期居住在鎮雄的居民,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4.具有能正常履行輔警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無高血糖、高血壓,無體型過胖或其它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7.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持有摩托車E、小車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有一定寫作能力及擅長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優先錄用。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崗位設置、工資待遇以及其他要求,詳見《鎮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1日,8:30至12:00,14:30至18:00。1.本人持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相關從業工作證明、表彰獎勵證明、退伍證、建檔立卡貧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張現場報名;2.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場報名的,可由他人代為報名,但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報名者上述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