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發展活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及開發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23年慶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9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選)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選)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選)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應聘人員均須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須具有慶云戶籍的崗位,須于2023年9月6日前落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慶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備案制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應屆及擇業期(2021、2022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面向2023屆及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招(選)聘崗位。2023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3年畢業的學生;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2021、2022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體檢前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應聘。慶云縣外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9月6日11:00—9月9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慶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yun.gov.cn/),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所學專業應當與招(選)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嚴格以畢業證書記載專業為準,填寫時有增減變化的,造成后果自負)。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8日16:00后,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選)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9月6日11:00—9月9日16:00
慶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3年9月6日11:00—9月10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3年9月20日9:00—9月23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慶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資格審核時需提交上述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網上繳費系統關閉服務后將無法打印,請考生及時打印并妥善保管。
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選)聘崗位,計劃招(選)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選)聘計劃;計劃招(選)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選)聘計劃。對緊缺崗位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招(選)聘計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在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并通過資格初審后,請于2023年9月10日16:00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對材料進行拍照或掃描即可)發送至郵箱qyxrsjgbk@dz.shandong.cn,郵件以“姓名+身份證號+減免考務費”命名,并于9月10日16:00前撥打電話0534-3321470進行確認。
減免考務費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綜合類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慶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選)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時間:2023年9月23日9:00—11:30
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會及時在慶云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選)聘工作的全過程。
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選)聘崗位和招(選)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選)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人選須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交本人有關材料(附件2)。
應聘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應聘人員的面試方式、時間、地點、面試人員須知等詳見面試方案,面試方案另行公告。
面試由慶云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百分制計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及職業能力。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