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發〔2020〕9號)文件要求,“對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重新計算,安置人員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經研究,周學好、李慧仙符合再次安置條件,擬同意對該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公益性崗位安置,現將上述內容進行公示,如有異議, 請致電0871-67895123。公示期自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昆明市晉寧區勞動就業服務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