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格里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香格里拉市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香人社發〔2023〕150號)文件規定,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決策部署,持續做好我鄉脫貧人口等群體的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研究,面向我鄉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5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資格條件
招聘名額:我鄉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525名,其中: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共計498名、社保協理員20名、交通勸導員7名。各村名額如下:
東壩一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47名,其中:社保協理員3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43名。
東壩二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93名,其中:社保協理員3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89名。
安南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75名,其中:社保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72名。
白地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94名,其中:社保協理員4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89名。
瓦刷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49名,其中:社保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46名。
哈巴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125名,其中:社保協理員4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120名。
江邊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42名,其中:社保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39名。
報名資格條件:(一)交通勸導員、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從事其他社會公共服務人員等本鄉(鎮)本村脫貧戶、易地搬遷戶和低收入戶中,16至59周歲“無法離鄉、無業可扶、邊緣易致貧”有就業意愿及具有適應崗位基本勞動能力且處于失業狀態的勞動力,具體如下:
1.50至59周歲大齡勞動力。
2.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癥(一、二級)殘疾人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3.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病患者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4.有勞動能力但無法外出務工的殘疾人。
5.需照顧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勞動力。
6.需照顧幼兒園階段及以下兒童的家庭勞動力。
7.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二)人社協理員。優先安置本鄉(鎮)本村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16至45周歲未就業的脫貧戶、易地搬遷戶和低收入戶勞動力,以及符合條件能掌握電腦、手機基本操作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2021年以來“過渡期”脫貧人口完成職業教育未就業“兩后生”、享受“雨露計劃”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如下:
1.50至59周歲大齡勞動力。
2.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癥(一、二級)殘疾人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3.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病患者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4.有勞動能力但無法外出務工的殘疾人。
5.需照顧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勞動力。
6.需照顧幼兒園階段及以下兒童的家庭勞動力。
7.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8.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9.2021年以來“過渡期”脫貧人口完成職業教育未就業“兩后生”。
10.享受“雨露計劃”畢業生
11.享受“雨露計劃”畢業生
12.就業困難人員
村“兩委”工作人員(含大學生村官、村醫)、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生態護林員、被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人員等已就業的勞動力,以及家庭成員中有國家公職人員的勞動力,不在安置人員范圍內,即:已就業勞動力不得安置為公益性崗位,不得重復享受就業兜底政策(城鎮公益性崗位、生態護林員等),國家公職人員家庭不得享受兜底政策。
二、招聘人員范圍、程序及方式
招聘范圍
我鄉戶籍人口符合安置條件人員。
選聘程序及方式
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并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安置:
(一)由鄉(鎮)人民政府面向社會發布鄉村公益性崗位選聘公告。各村在確定范圍內村民活動較集中的村、組醒目位置張貼選聘公告。
(二)各村收集申報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資料。
(三)各村鄉村公崗選聘領導小組成員、各小組支部書記、組長認真把關選聘人員安置條件,開展組、村兩級評議審核工作。
(四)組、村兩級評議審核后,將擬安置人員花名冊報鄉勞動保障所審核。
(五)鄉勞動保障所審核后,上報市人社局并將符合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反饋到各村,在村、組兩級村民活動較集中的醒目位置進行張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見,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情況存檔。)
(六)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安置,并由鄉(鎮)簽訂勞務上崗協議,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七)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崗前培訓。
(八)建立相關基礎臺賬。
三、崗位職責、崗位報酬
崗位職責
(一)人社協理員。每月向村(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到時間不得少于8天,并根據村(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安排部署,主要協助做好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養老保險待遇享受等人社領域相關信息的收集、監測、錄入、統計等工作;動態核實更新本村勞動力年齡結構、就業能力、就業意愿、培訓需求、就失業狀況、具體就業信息等情況;配合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協助做好社會保險征繳核查等工作,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
(二)交通勸導員。在各鄉(鎮)黨委政府及派出所(交通中隊)的統籌安排下,負責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工作,負責村民小組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辦理紅白事村民戶,開展交通安全“打招呼”,交待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在農村趕集日、學生寒暑假及周末放收假期間負責勸阻制止村民非法違法交通行為,對勸阻無效的及時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應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手機APP客戶端,每日須登錄一次,每人每月須開展交通安全勸導數不少于四十條,并將勸導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等上傳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根據安排,配合完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相關工作。
(三)鄉村保潔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公共區域衛生的保潔、清掃和管理,督促、監督農戶對自家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保持院落周邊潔凈。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四)鄉村道路維護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道路日常維護和管理,路面清掃、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線各類堆積物清理等工作,對因地震、暴雨、洪水、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損毀路段的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參與緊急搶修工作。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五)鄉村管水員。主要協助對本村管轄的鄉村水利工程澆灌、排澇、人畜安全飲水、河流、塘壩、水土保持的巡邏、檢查、管理和看護工作,汛期負責對管轄河流、水庫、壩塘、排水閘等防洪工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報告。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六)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治安信息收集、反饋,配合做好排查調處各種矛盾和糾紛,搞好群防群治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協助做好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摸排、預警提醒和上報工作;協助做好區域內水庫、池塘、山林等重點危險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協助做好本村水電、山洪、山火、地震、泥石流等突發事件的預警和上報工作,協助參與應急處置,配合維護好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七)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公共衛生防疫工作,做好防疫知識宣傳、疫情排查統計、本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食用野生菌安全知識宣傳等;及時上報野生菌中毒等事件,避免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突發的禽流感、豬瘟等重大動物疫情,及時預警、報告,配合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八)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主要協助做好村級陣地、文化場所(室)、鄉村舞臺、體育器械、路燈、公廁、垃圾箱、排水渠等鄉村公益設施管理。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九)從事其他社會公共服務人員。協助做好村級其他類社會公共服務的人員。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崗位待遇
(一)崗位補貼。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等每人每月800元,交通勸導員每人每月1000元,人社協理員每人每月1500元。
(二)社會保險。安置人員參加和享受原有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若自愿參加其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所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由安置人員自行承擔;由各鄉(鎮)為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
2、報名地點:各村村委會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線下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及有關證明(殘疾人需要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到所在村委會報名,根據所報崗位填寫相應的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虛報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有關事項
民主評議:鄉村公益性崗位由村委進行資格初審,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對身體狀況進行綜合評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由村委擇優確定相關人員。
審核公示:對確定人員名單在人員戶籍所在小組、村在公開欄進行公示,并同步在鄉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審批反饋: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在報名、評議、審核、復核、審批等過程中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崗位管理:(一)協議簽訂。鄉村公益崗由鄉政府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務協議,協議實行一年一簽,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二)按照“誰用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香格里拉市促進鄉村振興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試行)》(香人社發〔2022〕101號),建立健全鄉(鎮)、村(社區)兩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做好人員使用管理、監督考核、退出及遞補等相關工作,對安置非就業困難人員、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規情形,及時糾正查處并清退違規在崗人員,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避免“變相發錢”,防止福利化傾向。市人社局定期對各鄉(鎮)監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用人單位(各鄉鎮)進行清退,并解除勞務上崗協議:1.戶口不屬本鄉鎮本村;2.提供虛假材料或證件安排的;3.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由他人頂替上崗的;4.無故曠工超過部門或當地管理辦法規定的天數或次數的;5.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或違反勞務上崗協議的;6.不履行勞務上崗協議中所約定崗位職責或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且經整改不到位的;7.其他不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條件的。(四)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鄉村公益性崗位:1.已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實現穩定就業的;2.刑事犯罪的;3.主動提出退出申請的;4.公益性崗位勞務上崗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凡有人員退出時,各用人單位(各鄉鎮)應及時報告市人社局,結清并停止發放其崗位補貼。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本公告由三壩納西族鄉人民政府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87-886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