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和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8分;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三)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8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如身份證遺失的需攜帶有本人正照并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證明)、《準考證》、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等考試工具。
七、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組織實施。
(一)進入體能測評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筆試成績不低于所有考生的筆試平均成績;
2.筆試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聘人數的6倍比例范圍內。
(二)體能測評內容及標準
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考錄環節。
(三)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另行通知。
八、面試
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組織,聘請第三方單位實施。
(一)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筆試成績不低于所有考生的筆試平均成績;
2.筆試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聘人數的2倍比例范圍內;
3.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二)面試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考錄過程。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另行通知。
九、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上述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十、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和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及考察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遞補。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xsbnhr.com)、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xsb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依次遞補一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統一在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xsbnhr.com)、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xsbn.gov.cn)上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考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以便與其聯系;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四)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紀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組全程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后續補充。
聯系電話:0691-2167049,13988140170
附件:
4.西雙版納州公安局2018年輔警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xls
6.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doc
原標題:西雙版納州公安局2018年輔警招聘公告
更多信息請查看: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