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云縣教育局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云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云教聯發〔2013〕174號)和云縣教育體育局下發的《云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流動競崗暫行辦法(試行)》(云教體發〔2021〕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城區學校和愛華鎮公開選聘教師工作方案。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以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為出發點,優化教師結構,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建立和完善教師流動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選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以質量為導向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堅持崗位空缺選聘原則。 (五)堅持全面統籌的原則。 (六)堅持相對穩定的原則。 各鄉(鎮)中心校、中學,縣直校園要嚴格堅持空編率不超過10%的規定,確保基層隊伍相對穩定,做到合理流動與相對穩定相統一。 三、崗位設置 (一)選聘對象 云縣轄區內在職在編且符合各競聘競崗條件的教師。 (二)城區公開選聘崗位(112人) 1.云縣第一完全中學9人(高中部5人,初中部4人):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化學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物理1人;初中語文2人、初中英語1人、初中道德與法治1人。 2.云縣第二完全中學27人(高中部14人,初中部13人):高中語文2人、高中數學2人、高中英語1人、高中化學2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音樂2人,高中體育1人;初中語文2人、初中數學3人、初中英語2人、初中物理2人、初中美術1人、初中音樂1人、財務2人。 3.云縣高級職業中學4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英語1人、學前教育(本科以上)1人、財務1人。 4.云縣民族中學10人:語文2人、數學4人、英語1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 5.云縣愛華完全小學8人:語文6人、數學1人、體育1人。 6.云縣第二完全小學30人:語文15人、數學10人、英語1人、音樂1人、美術1人、體育1人、財務1人。 7.云縣縣城中心幼兒園9人:學前教育專任教師9人。 8.云縣草皮街幼兒園3人:學前教育專任教師2人、財務1人。 9.愛華鎮中心校12人:其中,南河完小語文1人,數學1人;安河完小語文1人,數學2人;昔漢完小語文1人;獨木完小語文1人;黑馬塘小學數學1人;頭道水完小英語1人;頭道水幼兒園1人;安河幼兒園1人;嶺崗幼兒園1人。 (三)開考比例 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限制。 四、公開選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師德師風良好,當年無違法違紀記錄、無處分或不在處分影響期內。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上進心、責任感、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3.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知識和能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相應的崗位工作。 4.城區學校崗位需在基層服務年限5年(特崗8年)以上,愛華鎮崗位需在基層服務年限3年(特崗6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城區學校選聘條件 1.年齡。城區學校崗位,年齡在45周歲(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云縣民族中學崗位年齡35周歲(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教師資格證。城區幼兒園教師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前教育或小學教育的教師資格證;城區小學教師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城區初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選聘崗位相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選聘崗位相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財務崗須有教師資格,學段不限。 3.城區幼兒園崗位教師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鄉(鎮)中心幼兒園、村級幼兒園任教,成績不作硬性要求,但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專業。 (2)在鄉鎮小學任教且成績符合小學選聘條件,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專業。 4.城區小學教師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任教小學語文、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當年成績未公布的學科,用上學期期末成績和四模成績綜合折算)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居所在鄉(鎮)前三分之一名次(計算只舍不入),同時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成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20名; (2)中途接班教師,任教小學語文或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班級教學成績綜合評價在鄉(鎮)內排名較上學年進步3名及以上或在縣內班級排名進步20名及以上; (3)在任完小管理人員,任職學校任何年級綜合排名不為全縣倒數3名;在任學區管理人員,任職學校任何年級綜合排名不為全縣學區倒數第1名;任教小學語文或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當年成績未公布的學科,用上學期期末成績和四模成績綜合折算)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達鄉鎮平均分。 (4)在中心校工作且已滿3年的工作人員。 (5)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教師成績不作硬性規定。 5.城區初中教師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任教的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縣級以上統考當年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居全縣班級前三分之一名次(計算只舍不入),但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成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3名。 (2)中途接班教師,任教的縣級以上統考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在全縣班級排名較上學年進步3名及以上(即使平均分不到全縣平均分仍具備選聘資格)。 (3)在任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管理人員,本人所任教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達全縣班級平均分,但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成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3名。 (4)報考初中音樂、美術崗位的教師成績不作硬性規定。 6.城區高中教師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所學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競崗崗位一致。 7.城區學校財務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鄉(鎮)中心校、中學、縣直學校或其他單位從事財務工作3年以上,成績不作硬性要求。 (三)愛華鎮中心校教師選聘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近3年所任教學科(特殊專業除外)學年末統測成績平均分至少有1年達到所在鄉(鎮)平均分及以上,如果同時上兩個及以上班級,其中1個班考試成績符合條件即可參加流動; 2.鄉(鎮)中心校人員成績不做硬性要求; 3.幼兒園教師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成績不做硬性要求。 4.英語教師崗位所學專業為英語,成績不作硬性要求。 五、選聘方式 1.城區學校公開選聘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加分項=綜合成績方式進行,筆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政策理論占20%、學科能力測試占80%。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進行加試)順序錄取。 2.愛華鎮公開選聘教師:由愛華鎮中心校制定公開選聘方案,報經愛華鎮黨委、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 六、加分項目 (一)成績名次獎勵分 1.成績名次獎勵分 (1)中小學教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統一按 鞏固率 10%+參考率 6%+辦學規模貢獻率 3%+優秀率 20%+全科優秀率 1%+及格率 20%+全科及格率 5%+平均分 35% 測算。 (2)按班計,小學教師當年(當年成績未公布的學科,用上學期期末成績和四模成績綜合折算)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語文、數學)居全縣第一名至第十名(若屬于本學年接班則與上學年比無倒退現象),分別給予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 第十名0.5分的獎勵分。(鄉鎮小學教師成績排名不與愛華完小、第二完全小學相比)。(3)按班計,初中教師當年學年末教學成績綜合評價(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生物)居全縣本層次第一名至第五名(若屬于本學年接班則與上學年比無倒退現象),分別給予第一名獎5分,第二名獎4分,第三名獎3分,第四名獎2分,第五名獎1分。(鄉鎮初中教師成績排名不與云縣一中、云縣二中、云縣民中民族部相比) 2.課賽獎勵分 本學年內,參加縣級及以上課堂教學競賽的教師報相應崗 位,給予縣級競賽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的獎勵分;給予市級競賽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的獎勵分;給予省級競賽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的獎勵分;給予國家級競賽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的獎勵分。需提交相應獲獎證書或成績證明,以最高加分計,不累加。 3.管理崗位獎勵分 1.現任中小學管理崗位并認真履職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分。村完小:校長獎1分;鄉鎮幼兒園:園長獎1分;學區(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中層管理人員獎1分,副校級管理人員獎1.5分,校長獎2分;鄉鎮中心校(中學):普通干部、副校長、黨組織副書記獎2分。 七、公開選聘程序 (一)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聘 1.發布公告。云縣教育體育局在云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官網(http://www.ynyx.gov.cn/)和滄江明珠云縣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8月4日上午8:00 下午6:00,由各選聘學校到縣教育體育局指定地點組織報名。 (2)報名地點:愛華完小黨員活動室。 (3)聯系電話:3210349。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填寫完整并有任職學校校長或中心校校長簽章的《云縣202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云縣2024年城區學校教師流動成績統計匯總表》(附件3)。 3.資格審查。2024年8月5日-6日,各招考單位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通知資格符合教師參加測試。并請教研室對審核通過的競崗人員加分項進行測算。 4.測試。城區學校教師競崗測試時間:2024年8月7日上午9:00 11:00。考試地點:云縣愛華完全小學。 5.擬調。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確定擬調人員,經過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程序申報辦理調動手續。 說明:1.調入城區學校的教師不再發放鄉鎮工作補貼和農村學校補貼。 2.調入城區學校教師按現有職稱資格和調入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及崗位聘用方案聘用。 (二)愛華鎮流動 愛華鎮選聘教師工作由愛華鎮中心校組織實施。 報名和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8月8日。 報名地點:愛華鎮中心校。 聯系電話:3211708 競聘時間:2024年8月9日,同日18:00前將擬聘人員名單報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八、相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決。 1.受黨紀、政紀處理且在處分期人員。 2.競崗報名中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實取消當年競崗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競崗。 3.競崗時隱瞞身體健康狀況的教師,被選聘后一年內不能堅持工作的,退回原單位。 (二)小學教師成績符合小學教師選聘條件,如果所學專業符合,可以選聘初中教師崗位;初中教師成績符合初中教師選聘條件,如果所學專業符合,可以選聘小學所缺的相應崗位;小學、初中教師成績符合選聘條件,如果所學專業符合,可以選聘高中教師崗位,但不計加分項。 (三)請產假、工傷假和當年不上統考科目等教師,如果報考統考科目崗位的,成績以上學年末成績進行測算。 (四)加大政策宣傳。 各學校要加大教師流動政策宣傳力度,要將《云縣2024年 城區學校和愛華鎮公開選聘教師工作方案》用各種形式通知到全體教師,確保全縣教師人人知曉。 (五)嚴格資格條件。 各單位必須嚴格審核資格條件,主要領導把關,主要領導簽署意見,不符合條件的不得簽注同意報考意見。 (六)嚴肅紀律,規范辦理。 公開選聘的各個環節必須做到公開、公正、公正、透明,不得弄虛作假,對托人說情、請吃送禮、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對單位責任人和本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追責,同時涉及教師三年內不得申請辦理調動工作。 附件1.云縣202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 2.云縣中小學管理人員認定范圍; 3.云縣202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聘成績統計匯總表 云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