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結合普洱市數據局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2人;
(二)招聘崗位:辦公室輔助性人員;
(三)崗位職責:協助單位完成日常工作,服從單位工作安排。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戶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
同時符合以下就業困難人員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畢業證簽發日期起,失業時間持續180天以上);
7.被征地農民。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辦事認真,能夠熟練使用電腦及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溝通及文字表達能力,有團結協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和用人單位管理;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4.中共黨員、有政府機關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聘用期限
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期滿36個月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
五、薪資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依法為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具體繳納標準按照政策標準執行),個人繳納部分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聘用人員工資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薪資待遇每月3500元(含個人繳納五險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
(三)所聘用人員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請(銷)假手續參照普洱市數據局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有關規定執行;
(四)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人員同等的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
(五)用人單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址:普洱市數據局辦公室(思茅區茶城大道67號市財政局辦公大樓3樓),聯系電話:0879-2172805。
3.報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洱市數據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
(2)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1份;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其他資料(榮譽證書、相關工作履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7)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含電子版)2張。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普洱市數據局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核。初審通過人員,由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復審。
(三)面試
通過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資格復核的人員,由普洱市數據局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委開展,面試采取評委提問、應聘人員答辯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創新意識、語言表達、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體檢醫院為具備資質的市級醫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支付,體檢報告交普洱市數據局審核備案。
(五)公示
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普洱市數據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違反聘用規定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所聘人員具體崗位和工作由市數據局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所聘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勞動保障及節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報名人員請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招聘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招聘中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需提供相關舉報材料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監督電話:0879-2172810。
本公告由普洱市數據局負責解釋。
普洱市數據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