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師宗縣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為“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輔警身份及所從事工作范圍
本公告所指的輔警人員為派出所日常警務工作提供警務輔助支持,通過與師宗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一年一簽)。輔警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不屬于行政、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三、招聘人數及崗位
人數:男性輔警5名。
崗位:師宗縣公安局丹鳳派出所。
四、薪酬待遇
輔警工資由師宗縣公安局丹鳳派出所按月上報警務保障室發放到個人賬戶,為每位輔警繳納保險。
工資待遇為每月標準2200+績效工資200至500元(不含養老、失業、工傷、商業人身意外保險)+相關考核獎勵。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福利待遇:
1.統一提供食宿;按照規定統一配發服裝、標識等。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執勤、通信和防護裝備。
2.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陪產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間因工受傷、致殘、死亡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五、招聘條件
(一)招聘輔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備高中(含職高)以上文化程度(特殊情況文化程度可適當放寬)。
3.因崗位需要,本次招聘輔警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
5.凈身高165cm以上,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身高-110)30%,不低于標準體重30%。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主動辭職和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直系親屬、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
7.有明顯紋身,身體裸露部位有大面積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0.患有嚴重傳染疾病的。
11.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先聘用
1.政治面貌為中國共產黨黨員的。
2.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生。
3.退役軍人。
4.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資格初審
1.報名人員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資格審查表》并據實填寫。準備好報名材料前往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將報名相關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員審核→接受體表檢查,測量身高、體重→尿樣檢測(檢測是否為吸毒人員)→報名經審核全部通過的,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全日制學歷或成人教育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材料、立功受獎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A4紙);個人征信報告;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真實、完整填寫《報名表》《資格審查表》。
2.資格初審。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通過資格審查的可進入政治審查環節。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0日。
報名地點:師宗縣公安局丹鳳派出所207室。
七、招考流程
(一)政治審查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進行政審,審查內容主要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方面情況,通過政治審查的可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求職動機、人際交往的意識和技巧、自我情緒控制、舉止儀表等。
(三)體檢
面試結束,依據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縣(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進入體檢的考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形,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考生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聘用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在試用期滿后,擬聘用人員與師宗縣公安局丹鳳派出所按法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工作滿一年后購買相應保險。招聘輔警由師宗縣公安局丹鳳派出所制定的輔警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使用,違反相關規定不適合輔警崗位工作的按照管理辦法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八、其他說明及要求
1、本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2.應聘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
3.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招聘工作推遲的,將在“師宗警方”微信公眾號通知說明。
本公告由師宗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聯系電話:
戚警官(1388744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