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創建于1963年,前身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云南生產建設兵團一師一團醫院,2025年掛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精神專科醫院、景洪市傳染病醫院,是西雙版納州唯一集精神疾病診療(心理咨詢、心理治療、戒酒、精神康復、心理危機干預)、內科診療、精神及智力殘疾評定、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及科研、教學等為一體的公立精神專科醫院。
醫院坐落于風光秀美的西雙版納湄公河畔,地處州府、景洪市政府所在地,區位優越、交通便捷。醫院占地面積30799平方米,業務用房建筑面積21666.54 平方米。現有職工252人。醫院核定床位310張,開放床位511張,內設老年精神科、婦女兒童精神科、臨床心理科、精神康復科、臨床心理科二病區、內科病區、傳染科以及中傣醫科等8個臨床住院科室;開設心理咨詢與治療中心、精神科門診、發熱門診、內科門診、中傣醫門診、精神科急診、司法鑒定所等特色門診;配套藥劑、檢驗、放射、超聲、電生理等醫技輔助科室,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診療服務。同時設有省級心理治療專家工作站,州級精神衛生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州級精神衛生項目辦公室,州級助理醫生規范化培訓協同基地,集臨床服務、技術指導、人才培養、行業質控于一體,引領全州精神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主要專科設備:精神壓力分析儀、心理檢測系統、近紅外腦功能成像系統、大腦生物反饋治療儀、腦波治療儀、CCBT計算機認知行為治療系統、智能心理減壓放松系統、正念放松系統、經顱磁治療儀等先進的精神專科診療設備。
常規檢查設備:德國西門子CT1臺、美國GECT1臺、DR1臺、GE彩色超聲、經顱多普勒超聲血流檢測儀(TCD)、心電圖診斷系統,全自動血氣分析儀、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全自動化學發光測定儀、核酸檢測提取儀、基因擴增儀等先進的檢查檢測設備。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計劃開展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測評,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3個崗位4人,具體聘用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2026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崗位表》

《崗位信息表》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留學歸國等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資格條件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由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審查。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專業對口,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
6.報考人員年齡為18至38周歲(放寬年齡的崗位除外),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9日;
7.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
9.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與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滿3年的人員和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6.現役軍人;
7.西雙版納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招聘時間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用人單位郵箱,郵箱號:1195764511@qq.com
聯系人:何老師,聯系電話:18287311909
聯系人:馮老師,聯系電話:18306904418
報名時間:2026年3月10日08:00至3月18日18:00
五校園宣介會
為進一步做好人才招聘與校園宣傳工作,現定于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在昆明醫科大學開展校園宣介會,現場將接收簡歷、解讀招聘政策、開展答疑交流,具體安排如下:
校園宣介時間: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08:30—13:00
地點:昆明醫科大學西苑體育場(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呈貢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工作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制作成PDF文檔,以文件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姓名”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以報名材料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2.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所需材料請按以下順序整理提交:
(1)《景洪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應聘報名表》(附件1)。
(2)畢業生個人簡歷;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4)報考崗位所需證書和材料原件掃描件;
(5)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
(6)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
(7)學校教務處提供的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錄取批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并簽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
(8)在校期間各學期完整的真實學習成績,須簽署經辦人姓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成績單須提供學分績點(成績單須由成績管理經辦人簽署補考、重修情況,并簽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
(9)在校期間的獲獎證明、獎懲情況、任職情況證明、社會實踐活動證明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根據個人實際提供);
(10)承諾書(考生須承諾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附件2)。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按報名時間節點和要求提交報名相關材料,因應聘人員提交材料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提供材料。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應聘人員須詳細填寫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證電話暢通,招聘過程中若發生因電話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三)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認真審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在報名截止后3天內完成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合格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面談。面談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面談考核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開展面談。面談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求職動機、學習成績、在校表現、社會實踐、學習工作情況、家庭情況、生活日常、人生觀念、價值取向、健康狀況以及培養潛力與崗位匹配度等。面談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談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談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按照面談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 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面談評分不計入綜合總成績,面試(或專業測評)環節評分為最終成績。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參加面談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現場資格復審。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招聘工作組負責,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信息是否相符進行審核。
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報名時提交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待畢業后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進行復審)、教育部留學生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任學生干部情況、獎懲情況、資格證書、文稿發表情況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或專業測評)環節。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評)資格。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面談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1輪。
(六)面試考核。面試考核采取結構化(或專業測評)方式進行。面試考核內容主要側重考核考生技能、專業能力、知識儲備、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等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要素。
面試考核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或專業測評)滿分為100分,面試考核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考核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面試考核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當場公布,考生現場簽字確認。
面試結束后,結合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及時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七)簽訂就業協議。根據面試(或專業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與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
如應聘人員放棄簽訂協議,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面試(或專業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遞補1次。
(八)體檢。體檢嚴格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實施。根據面試(或專業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體檢應在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醫院為西雙版納州人民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出現因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試(或專業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輪。
(九)考察。考察嚴格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實施。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察出現因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試(或專業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輪。
(十)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會議分別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一)公示。擬聘用人員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承諾在聘用單位服務期不少于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在最低服務期限內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5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并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必須履行聘用合同的條款。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對考核招聘中發生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嚴肅處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務必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所留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招聘中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誠信報考,杜絕浪費考試資源。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景洪市第三人民醫院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監督電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1-2131449
景洪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691-2128096
附件(點擊查看):
1.景洪市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應聘報名表
2.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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