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工作需要,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擬在全市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人數:4名
招聘崗位:辦公室輔助性人員
崗位職責:協助單位完成日常工作,服從單位工作安排。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戶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
同時符合以下就業困難人員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畢業證簽發日期起,失業時間持續180天以上);
7.被征地農民。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溝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大局意識、服從意識、服務意識,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
3.中共黨員、有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聘用期限
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期滿36個月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
五、薪資待遇及保障
(一)薪資待遇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繳納五險,工資按月足額發放,薪資待遇每月3500元(包括個人繳納部分保險,但不含單位繳納部分保險),并享受單位工會會員待遇。
(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按80%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程序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滿3年后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
(三)所聘用人員病、事假、公休假等請(銷)假手續參照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有關規定執行。
(四)享受用人單位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
(五)用人單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址:普洱寶力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區人民西路82號農業銀行大院內二樓)。
3.報名方式及材料:主要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
(2)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1份;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其他資料(榮譽證書、相關工作履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7)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含電子版)2張。
4.聯系方式:08792126888轉808刀老師。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資格復核: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送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
(三)面試
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主要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重點了解報考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個人及家庭情況、報名動機和工作經歷。總分100分,按照面試和操作測試成績排名,以招聘計劃人數,由高至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體檢
按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自行到普洱市思茅區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可選擇首次體檢的醫院或另外選擇同級別醫院進行,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政審
根據面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政治審查人選。主要對政治審查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出現的崗位空缺,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微信公眾號和普洱寶力管理服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存在異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因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則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聘用
根據面試、體檢和崗位要求,由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后,根據《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所聘人員具體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招聘期間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屬機關紀委將全程參與,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招聘中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需提供相關舉報材料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
監督電話:0879-2869002。
本公告由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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