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騰云(上海)信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請人焦恒訴被申請人華騰云(上海)信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勞動爭議案(案號:洪勞人仲案字〔2025〕第560號),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為: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023年10月10日-2025年2月6日)合計6532.58元。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024年11月11日-2025年2月6日)合計12559.3元。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年終獎(2023年11月3日-2025年2月6日)合計1200元。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尚未結清的工資報酬(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6日)合計4200元,以及違法停工期間的工資損失((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26日)合計800元。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本委采取直接送達、仲裁專遞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本案的仲裁文書,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案的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申請書副本等仲裁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十日內,未提交答辯材料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本委定于2025年4月30日9時30分在B204室仲裁庭(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豐和北大道369號人社大廈二樓B204室)開庭審理此案,逾期不出庭的,將依法缺席審理和裁決。
特此公告
附件:1.答辯通知書
2.舉證通知書
南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