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屏邊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其中勤務輔警5名、留置看護輔警18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為屏邊縣公安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本次招聘共4個崗位23人。其中,巡特警大隊21人,灣塘派出所、新華派出所各1人。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用工方式
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對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2個月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正式錄用轉正,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待遇標準
1.勤務輔警:試用期工資2000元(不含“五險”)。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按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險”)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
2.留置看護輔警:試用期工資2000元(不含“五險”)。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按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險”)經費標準核定和保障。執行看護期間每天(一個工作日)補助100元;食宿自理。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具有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
3.年齡范圍:原則上18周歲至35周歲,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未滿18周歲,一律不予報名);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色盲、無明顯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優先聘用條件1.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2.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中共黨員、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等;熟悉電腦、軟件開發、會講本地少數民族語言、高學歷人員優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4.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或受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5.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7.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以下情形: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核
時間: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屏邊縣公安局政治處302室。
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
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提交《屏邊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表》一式一份(粘貼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優先招聘證明材料等證件材料的原件(現場查驗)及復印件1份(存檔)。
2.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體能測試
測試內容: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1分鐘俯臥撐(女子1分鐘仰臥起坐)。
參照《人民警察體能達標標準》組織進行測試。時間:待定(另行通知)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面試
所有報考人員須體能測評合格后才能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團隊協作和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時間:待定(另行通知)
地點:屏邊縣公安局行政會議室
考察政審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行。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文身:面頸部文身,著制式服裝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不合格。體表瘢痕: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體檢必須在縣級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間相關信息統一在屏邊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屏邊警方”上發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二)本次招聘所有環節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場地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資格。
(三)面試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面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屏邊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屏邊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3-32290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