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體檢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二)考察及體檢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安排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行業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參加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參加面試,并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違規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十、其他事項(招聘單位需要說明的事項,可以添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紀檢監察部門:0871-67527989;
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871-67540716。
附件:
3、宜良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原標題:宜良縣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更多信息請查看:
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