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是經文山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公司,現隸屬于文山市城鄉建設投資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目前主要開展的業務有:國資車位運營管理、渣土消納清運項目、校安食品配送項目、停車場建設經營管理、道路清障、拖車服務、汽車租賃服務等、園林綠化、路燈管護等業務。
現因公司業務發展所需,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
1.車輛運營管理中心:行政文員(車輛檔案管理)1名,
拖車駕駛員:3名。
2.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配送駕駛員9名;
(二)任職要求:
1.車輛運營管理中心:行政文員(車輛檔案管理)1名:
(1)年齡20-35歲,男女不限,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行政管理等相關專業,具有相關從事車輛管理及維護工作經驗者優先;
(2)頭腦靈活,溝通能力強,服務意識強,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敬業精神、團隊意識及抗壓能力;
(3)具有c1駕駛證及2年以上駕齡,熟悉車輛類型、性能狀況。熟悉辦公軟件,具備一定文字功底;
2.車輛運營管理中心:拖車駕駛員3名:
(1)限男性,年齡25-45之間;
(2)具有a1、a2駕駛證及3年以上駕齡人員,駕駛技術嫻熟,熟悉車輛性能;
(3)能吃苦耐勞、工作認真負責,善于溝通,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職業操守(退役軍人優先錄用);
排。
3.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配送駕駛員9名:
(1)男女不限,年齡22-40之間;
(2)具有c1以上駕駛證及3年以上駕齡人員,駕駛技術嫻熟,熟悉車輛性能(a1、a2優先錄用);
(3)能吃苦耐勞、工作認真負責,善于溝通,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職業操守(退役軍人優先錄用);
(4)能夠接受工作臨時調度及崗位調整,服從公司安排。
(三)其他招聘要求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犯罪或違紀嫌疑尚未查清,或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未滿規定時限或處分尚未解除的;
(4)凡有以上檔案記錄的不接受報名;
(5)應聘者相關學歷需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四)薪資待遇
(1)試用期工資按2480元/月核發,試用期1個月,經考核合格轉正后,根據試用期個人表現及個人能力定崗定薪,崗位職級標準按照公司標準執行;轉正后月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職級工資+績效考核獎+全勤獎+五險。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址: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文山市臥龍街道攀枝花社區鳳凰路33-1號)。
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報名表(見下方附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近7天以內行程碼及健康碼。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一)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二)錄取方式:面試
(1)校安食品配送中心采取面試綜合成績為總成績。
(2)車輛運營管理中心采取面試+實操方式決定總成績。
(三)體檢
體檢: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1確定體檢對象。通知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入職體檢(提供近一個月內體檢報告),體檢費用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排名遞補。
(四)聘用
1、體檢合格人員,由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務有限公司予以試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無重大過失者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如聘用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解除聘用:
(1)試用期(1個月)內,不能勝任崗位具體要求的;
(2)試用期間,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或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3)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四、其它事項
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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