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山市第一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面向全州普通高中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1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
語文教師21名、數學教師20名、英語教師19名、政治教師12名、歷史教師13名、地理教師13名、物理教師12名、化學教師12名、生物教師11名、音樂教師4名、體育教師6名、美術教師3名、信息技術教師4名。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證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由學校根據南、北校區需要安排具體工作。
(二)具體條件
1.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需與報考崗位相同或相近;有多個學歷的,只需其中一個學歷專業與所報考崗位專業相同或相近即可。
2.要求取得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3.語文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達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崗位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4.近2年在原單位連續從事報考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屬國家、省級、州級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骨干教師、云嶺名師、省級名師工作室(坊)主持人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含試用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符合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截止2019年9月在鄉鎮工作未滿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在城區工作未滿3年服務期(含試用期)的在職在編教師。特崗教師按照《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文山州深化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文發〔2019〕4號)中第二條第六款執行。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0日至14日(8:00—11:30, 14:30—17:00),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所有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報名地點:文山市第一中學致遠樓四樓黨政辦3室(新聞路107號致遠樓410室)。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辦法,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如實填寫《文山市第一中學2019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該表可從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nwss.gov.cn/)下載。
4.報名要求:報名時應根據報考崗位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順序整理):
(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其中兩張貼于報名表上,另外一張照片后面備注學科及姓名)。
(2)《報名表》一式兩份(須手工填寫)。
(3)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
(4)畢業證(有多個學歷的需提供各層次的畢業證)。
(5)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7)近3年年度考核表。
(8)近2年在原單位連續從事報考崗位的教育教學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