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才儲備、補足人才缺口,滿足醫院高質量發展需求,提升醫院綜合服務能力,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總院)及隆陽區西邑鄉中心衛生院(西邑分院)決定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53人(其中總院51人、西邑分院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編外人員53人,其中,市二院(總院)51人、西邑分院2人。崗位具體要求詳見《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含西邑分院)2024年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要求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當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北院區(新)行政教科樓五樓人事科教部,詳細地址:保山市隆陽區白塔路266號(北城新院區)。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絡報名)。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 (2)現場報名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含西邑分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學習活動及相關工作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或相關從業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或工作實績突出獲獎勵等證書)、學術成果(包括發表論文、承擔課題等情況)、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注意事項: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應聘人員應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市二院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及面談,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考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五)確定簽約對象 面試成績大于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由市二院、西邑分院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資格復審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簽約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到市二院接受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體檢 具體時間待定。通過資格復審的簽約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將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醫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由市二院、西邑分院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察合格后執行醫院編外聘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購買 五險一金 。 聘用人員一律服從崗位安排,不服從者不予錄用。 五、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資格復審、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報名人員報名成功后必須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接聽,因電話不通聯系不上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三)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報名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并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解釋。 咨詢電話: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教部 0875-2225615 監督電話: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紀委辦 0875-2191056 隆陽區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0875-3037080 附件: 附件: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含西邑分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報名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