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紅塔區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結合玉溪市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工作需求,本著 公開、公平、公正 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擁護中國 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及以下。 (四)符合紅塔區城鎮公益性崗位使用的有關政策條件;登記失業滿一年以上,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政策。 (五)對就業困難人員中屬于隨軍家屬的人員優先安置。 (六)能夠熟練使用電腦和常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二)在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三)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四)曾因違紀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紅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玉溪市紅塔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紅塔區河濱路3號三千城購物公園(市民中心)西塔10樓1008室(聯系電話:0877-2036419) 3.現場報名所需材料:《玉溪市紅塔區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玉溪市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負責,嚴格按照應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所有報名人員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電話或短信通知參加考核,考核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考核完成后根據考核成績高低確定擬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確定后進入公示期,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協議。 五、聘用管理 (一)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公益崗位聘用協議書》,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含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除協議。協議期滿后,按照公益崗管理規定,解除協議合同。 (二)擬聘用人員需服從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的管理,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 六、工資待遇 (一)薪資待遇:試用期1個月,簽訂勞動合同后工資按照紅塔區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工作時間:參照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工作時間執行。 (三)工作地點:紅塔區河濱路3號三千城購物公園(市民中心)。 附件:玉溪市紅塔區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xls 玉溪市紅塔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