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
公 告
為適應新形勢下檢察工作的需要,促進紅河檢察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司法體制改革人員分類管理需要及相關政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不限戶口;
(二)符合檢察機關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條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熱愛檢察工作;
(三)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常用電腦辦公軟件(如:word、excel等);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惡習,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同等條件下,有檢察院工作經歷、取得法律資格證書、會本地少數民族語言等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辭退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四)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合同制人員情形的。
三、報名
(一)時間: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點:紅河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507辦公室)。
(三)現場報名: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半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現場填寫《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
(四)考生須認真對照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招聘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者,將取消應聘資格。
(五)申領健康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考錄環節均需持健康綠碼進場。如出現身體不適癥狀,請提前報備。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項。總分100分。
(一)筆試(占總分30%):筆試內容法律知識、時事政治等內容,時間120分鐘以內。
(二)計算機技能測試(占總分20%):計算機技能測試內容為5分鐘內一篇文章的錄入和排版,測試日常辦公軟件運用及漢字錄入速度,錄入方法不限。
(三)面試(占總分50%):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結構化面試,測試報考人員的應變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
(四)筆試、計算機技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10月18日 8:30-10:00 筆 試
10:20 技能測試
2021年10月19日 9:30 面 試
地點: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六樓會議室
(五)綜合成績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體檢、考察和錄用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和程序執行。體檢、復檢等費用由個人承擔。
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體檢和考察階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向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院黨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聘用期間,所聘人員有如下情形的,可解除聘用協議:
1.考取公務員、事業單位的;
2.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合同制人員的性質、待遇和工作性質
合同制人員是檢察機關事務性工作輔助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不納入檢察院正式編制。經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政審合格錄用后,簽訂協議,試用期2個月,如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辭退,從綜合成績的下一名中錄用,不再考試。受聘的合同制人員,在檢察官的指導下按照所在崗位的職責開展工作,履行相關的義務。每月工資4000元/月(含五險個人及單位繳納部分),試用期3000/月(試用期期間不繳納五險)。
工作職責:
1.完成檢察官指定的辦案系統錄入、法律文書的制作、校印和卷宗裝訂、歸檔工作;
2.完成辦公室、政治部綜合文秘工作;
3.完成檢察院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發現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招聘考試期間,請報考人員關注“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保持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四)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紅河縣紀委監委駐紅河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紅河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3—4621350(聯系人:白昕)
紅河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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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