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規范蒙自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的通知》(蒙組聯發〔2020〕1號)、關于印發《蒙自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調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蒙組聯發〔2020〕2號)和《蒙自市市屬學校人員流動調配辦法(試行)》(蒙人社發〔2021〕21號)的規定,經蒙自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市外公開選調70名教師充實我市教師隊伍。
一、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及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占總分的20%,學科專業知識占總分的80%。選調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平均分8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考察。
考察:筆試及面試綜合成績進入各學校選調崗位名額者進入考察,從教學業績,德才表現、遵紀守法、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廉潔情況等由選調學校組織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崗位則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蒙自市外公立學校在職在編一直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思想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
2.專業對口且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經歷,即2016年8月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下列幾種情況,年齡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父母或夫妻一方屬蒙自戶口(原則上戶口遷入3年以上)且在蒙自轄區內居住者;
(2)縣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
三、選調報名
(一)報名地點
蒙自市第三中學體育館。
(二)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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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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