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力度,規范醫保基金使用行為,切實維護參保群眾合法權益,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武定縣醫療保障局決定聘用8名同志為我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聘期兩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員名單
1.楊培武(郵箱:wdrdsjw@126.com)
2.張德發(郵箱:2459006885@.qq)
3.劉愛玲(郵箱:CXWDLAL@126.com)
4.蒯曉麗(郵箱:845002038@qq.com)
5.張順貴(社區工作者)
6.楊曉琳(社區工作者)
7.楊淑專(郵箱:572498575@qq.com)
8.李群(郵箱:1124377988@qq.com)
二、社會監督員職責
1.監督醫保基金使用:對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參保人及醫保經辦機構的基金使用行為進行監督;
2.反映問題線索:發現欺詐騙保、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等行為,及時向縣醫保局舉報或提供線索;
3.宣傳醫保政策:協助宣傳醫保法規政策,提高群眾對基金監管的認知度;
4.參與監管工作:根據縣醫保局安排,參與專項檢查、調研、座談等活動;
5.提出意見建議:收集并反饋社會各界對醫保基金監管的意見建議。
三、社會監督員權利
1.根據監督工作需要,可向縣醫保局提出工作建議;
2.查閱與監督工作相關的非涉密文件資料;
3.參加醫保基金監管相關培訓及會議。
四、社會監督員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監督員身份謀取私利;
2.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監督過程中知悉的信息;
3.客觀公正開展監督,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
4.按時參加縣醫保局組織的相關活動。
五、其他事項
1.社會監督員屬于公益性質,不領取薪酬;
2.對履職表現優秀的監督員給予表彰,對違反規定的予以解聘;
3.歡迎社會各界對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878-8878848。
特此公告。
武定縣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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